新钢股份进军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

2016-06-20 10:30 来源:钢联资讯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5.8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6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股票将于6月20日复牌。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将由公司实施。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

公告同时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到70.34%,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69.70%;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89、0.72,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0.93、0.74,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债务融资空间。

附:

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

1、项目背景

新钢股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导,以“打造绿色精品基地,成为基业长青,共享繁荣钢铁强企”为企业愿景,以管理进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党建工作为重要抓手,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国有企业影响力和带动力,推动行业持续发展。

新钢股份钢铁生产过程中副产大量煤气资源,除用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等工艺用途外,尚富余有大量煤气资源。因而,公司在1997年至2012年先后建设了两个热电站发电,有效地减少了煤气放散,保护环境,并通过富余的煤气资源生产电力和供热,节约大量能源。

新钢股份除自发电外,每年需外购电量23.75亿度,自发电比例仅占总用电38%,受电网结构局限,目前只能采用多台小规模、技术较落后的中温中压煤气发电机组就近并入公司内部变电所10kV母线,其能耗较高,约为5Nm3/kwh(折合高炉煤气),发电效率仅为大容量(93MW)高效发电机组的50%左右,自发电比例大大落后于行业自发电量80%的先进水平。若采用新型煤气发电技术即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其能耗约为3Nm3/kwh(折合高炉煤气),有效的提高了能源利用率,为高效利用二次能源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因中温中压发电机组运行时间较长,效率有所下降,目前新钢股份虽已基本实现了煤气零放散,但2013至2015年仍存年均折算高炉煤气放散量约2500万Nm3,本项目实施后,随着高效发电机组及煤气柜的投用,将实现煤气完全零放散。

为响应国家《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精神,按照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提高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提高废气综合利用水平,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新钢煤气综合利用高效发电项目新建3台套高温超高压发电机组,高效综合利用煤气资源生产电力。

2、项目建设必要性

(1)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新钢股份钢铁生产中伴生的低热值煤气剩余资源量很大,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精神,建设热电站回收放散的低热值煤气生产蒸汽和电力,是国家重点鼓励的工程建设项目。

(2)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的向空排放,改善周边环境,有利于新钢股份和所在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必须与主

体项目实现“三同时”,“三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指标的强制性规定,新钢股份利用原本直接燃烧排放的低热值高炉煤气发电,相应减少了温室气体、SO2、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可取得明显的环保效益及社会效益。

(3)充分利用富余煤气,建设高效发电机组,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企业能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能源安全,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

(4)综合利用自身二次资源生产电力,增加了自发电供电比例,有利于缓解公司用电的供需矛盾,提高生产供电的可靠性。

(5)选用高参数、大容量的机组来逐步淘汰低参数、高能耗、低效率、老化严重的小型发电机组,充分利用高参数机组效率高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和生产供电的可靠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3、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393MW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机组(包括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附属生产项目)及外配套项目(场地准备、三通一平、特殊地基处理、新建220kV区域变电站及220、110kV线路、新建30万M高炉煤气柜、外部能源介质管线改造、8台汽动鼓风机改为电动鼓风机等。项目建设期2年,实施主体为新钢股份。

4、项目估算

本募投项目计划总资金投资126,303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26,000万元。

5、项目效益

本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年均减少外购用电成本约37,618万元,经济效益指标较好,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9.98%,投资回收期为6.17年(税后含建设期)。

6、项目建设可行性

该项目建设3台320t/h高压煤气锅炉、3台93MW高压凝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条件具备,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用的主要设备也均为成熟的产品;同时,该项目经济效益指标较好,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98%,投资回收期6.17年(含建设期),各指标远高于行业基准内部收益率,表明该项目具有较好的资金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收能力,且项目具有较强的承担风险能力;可见,该项目在技术及财务上是可行的,项目建设条件具备,工艺技术成熟,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同时经济效益良好,故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尽快实施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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