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的通知

2016-03-30 11:16 来源:钢联资讯

尊敬的客户: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清明节休市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为防范清明节期间外盘波动和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经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16年3月30日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1、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4%,铁矿石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自2016年3月31日结算时起,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7%。

2、上海期货交易所: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调整为13%,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自2016年3月31日结算时起,锡期货品种合约涨跌幅度提高至5%,螺纹钢和热轧卷板品种合约涨跌幅度提高至6%。

3、其他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以上所有品种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收取。

2016年4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起,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合约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13%,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螺纹钢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15%,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交易,规避市场风险。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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