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

2015-02-27 07:05 来源: 工信部网站

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商请进一步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函》(工信厅联原函[2015]103号),要求有关地方进一步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全文如下:

关于商请进一步查处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的函

(工信厅联原函〔2015〕103号)

有关省(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照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的要求,2014年12月4日至19日,工业和信息部门会同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和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赴安徽、江苏、湖南、广西、广东、江西、四川7省(区),对各地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相关省(区)的企业存在涉嫌收购、买卖和打着综合回收利用之名生产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无计划、超计划生产等违法违规线索。这些企业涉嫌违反《矿产资源法》、《刑法》及《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品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请你省(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线索开展调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信部联原函[2014]443号的要求,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予以惩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查处结果函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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