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部分粗加工矿产仍可纳税出口 禁令缓冲至三年后全面禁止

2014-02-13 07:20 来源: 财政部网站

综合印尼媒体近日报道,印尼政府虽然于1月12日正式实施了矿产出口禁令,但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和财政部考虑本国产业实际状况,相继出台的实施细则对部分矿产品出口有所松动,即降低了2009年矿产出口禁令原制订的高纯度标准,如将铜矿出口99%纯度标准改为15%,但相应按年实施累进赋税,给了相关矿产企业三年宽限期,直至2017年必须出口100%的精矿产品。上述被降低纯度标准可出口矿产品包括铜(15%)、铁砂(51%)、铁矿石(62%)、铅(57%)、锌(52%)、锰(49%)和钛(58%),除铜矿出口需征收25%的关税之外,其余矿产出口征收20%的关税。累进计税规定为:2015年上半年将铜矿出口税调高至35%,下半年调高至40%,而其它矿产出口关税2015年上半年调高至30%,下半年调高至40%,直至2016年上半年上述矿产出口税均调高至50%,下半年调高至60%,之后于2017年开始只能出口100%的精矿产品。至于镍、铝土、金、银、锡、铬等矿产品因提纯工艺中没有过渡性产品,必须进行精加工后方可出口,本次实施细则并未特别明确何种纯度标准可出口以及出口税赋。如按2009年矿产出口禁令纯度标准执行,则由于印尼尚未建立上述矿产品的加工产业,实际上视同全面禁止出口。有报道称,近期印尼可能还会对该类原矿产品出口有新的纯度标准和税赋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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