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抽采须尽快明确财税优惠幅度

2013-09-24 07:28 来源:钢联资讯

“政策仍不够具体,要产生实质性的鼓舞需要更加详尽的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9月23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解释。

在扶持政策方面,上述国家能源局负责人表示,一是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提高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煤炭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关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小煤矿。二是强化税费扶持政策。逐步扩大煤矿企业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范围,研究制定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财政补贴符合规定的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修改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三是完善煤层气定价机制和发电上网政策。放开煤层气(煤矿瓦斯)出厂价格,简化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并网项目各项手续。

对此,王晓坤表示,政策并没有明确补贴的具体标准,至于税收的减免也没有具体措施,此外,开采权以及开采后如何进入管道等均不够明确。

当前的煤层气利用率不高,不过近年来利用量大幅增长,前景看好。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煤矿瓦斯抽采量114亿立方米、利用量38亿立方米,比2005年分别增长4倍和5倍;地面煤层气开发从零起步,累计施工煤层气井达到13000口,形成产能70亿立方米/年,2012年产量达到27亿立方米,利用量为20亿立方米。

王晓坤表示,煤层气前景看好,但是目前开采成本很高,加上企业开采存在较大风险,补贴不到位很难实际推动和鼓励企业抽采煤层气。当前的补贴为0.2元/立方米,还不够满足企业平衡成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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