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胜代表:建立小煤矿正常准入和退出机制

2013-03-21 16:29 来源:钢联资讯

小煤矿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国家虽强力开展小煤矿整治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关闭矿井关而不死、监管不力,存在死灰复燃现象;一些地方资源整合不规范,以整合和改扩建为名拖延逃避关闭;一些地区新建项目把关不严,形成小煤矿边关边建的不正常现象;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煤矿整顿关闭力度有层层衰减的现象。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淮北矿业(集团)董事长王明胜建议,关闭年产30万吨以下小煤矿,进一步优化矿业权配置,建立小煤矿正常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煤炭行业安全持续发展。

王明胜说,受开采方式、技术装备、管理水平、职工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小煤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安全生产问题。近年来,各地煤矿所爆发的安全事故不断出现,死伤人数逐渐上升,而这些事故主要集中在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身上。据统计,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的6倍和国有地方煤矿的2倍。近几年,小煤矿每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约占煤炭行业安全事故总数、死亡总人数的70%。2011年,我国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20%,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的69.36%、70.5%。其次,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采肥丢瘦,资源回收率一般只有10%至15%左右,生产过程中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据保守推算,我国每年平均损耗煤炭资源50亿吨。此外,开采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煤伴共生品,但利用率非常低,形成了另一种资源浪费。第三,与小煤矿资源浪费问题相伴随的是小煤矿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问题。第四,有的小煤矿申请探矿权证之后,以探矿为名,行采煤之实;有的小煤矿以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施工为名,非法进行生产;有的非法小煤矿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日停夜开、明停暗采;有的小煤矿假借资源整合之名,继续非法开采;有的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不仅使大中型煤矿的服务年限大大缩短,而且严重威胁大中型煤矿的安全,给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受经济利益驱使,小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现象严重,导致事故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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