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铜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 或助力行业发展

2013-03-05 07:29 来源:钢联资讯 作者:周晓洁

我国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今日(3月4日)新发布了《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和《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意在进一步加强对再生金属利用行业的监管,推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征求时间截止至2013年3月18日。

业内人士表示,在绿色环保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现在,再生金属行业发展有望加快,而法律法规的出台无疑能加速行业的整合,对整个市场的良性运行起到正面作用。

工信部在《废铜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要求生产新建废铜再生利用(杂铜生产阳极铜)冶炼项目生产能力在10万吨/年以上;新建废铜再生利用(黄杂铜/紫杂铜直接利用)熔炼项目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上,并同时鼓励企业实施标准生产能力以上的再生利用项目。

在《废铝再生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中则提到,要求新建废铝再生利用项目生产能力在10万吨/年以上,并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废铝再生利用项目。

除此之外,工信部在能耗环保方面也对两大行业提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并按《清洁生产促进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通过评估验收。

“我的钢铁网”研究中心研究员戴苏娟在早前的调研报告中就曾指出,国内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国务院已经明确了节能环保产业的战略意义,‘十二五’规划也确立了未来五年间再生循环产业的重要地位。”

戴苏娟认为,国家当前对再生金属行业的指导思想就是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行业准入、减少企业数量、鼓励兼并重组、培植龙头企业、加强产业集中度。国家政策的颁布事实上就是为了扶持再生金属行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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