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东储备管理局八三〇处增加铅期货交割核定库容的批复
2013-02-19 11:16 来源:钢联资讯
更新日期:2013-02-18 |
上期批复[2013]8号
广东储备管理局八三〇处: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增加铅期货实物交割库容量的申请书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你公司目前铅锭实际存放情况,为满足期货交割需求,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大道1330号仓库的铅锭核定库容由原2万吨增加至4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新的品种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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