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十二五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1.8万亿

2013-02-06 07:43 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查看历史数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

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第二节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基本原则

第三节主要目标

第三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第一节煤炭工业

第二节电力工业

第三节钢铁工业

第四节有色金属工业

第五节石油石化工业

第六节化学工业

第七节建材工业

第八节造纸工业

第九节食品工业

第十节纺织工业

第十一节产业园区

第四章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第一节种植业

第二节林业

第三节畜牧业

第四节渔业

第五节工农业复合

第五章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第一节旅游业

第二节通信服务业

第三节零售批发业

第四节餐饮住宿业

第五节物流业

第六章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第一节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第二节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

第三节发展再制造

第四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第五节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六节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第七节推行绿色消费

第八节实施大循环战略

第七章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

第一节实施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

第二节创建百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第三节培育千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完善经济政策

第二节健全法规和标准

第三节加强管理监督

第四节强化技术和服务支撑

第五节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第六节强化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第七节积极开展交流合作

第八节加强组织领导

前言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确立,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我国能源资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废弃物产生量将不断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更为迫切。

为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国家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对发展循环经济作出战略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循环经济理念逐步树立。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转型发展的基本路径。

循环经济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经国务院批准,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开展了两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了本地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凝练出60个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案例,涌现出一大批循环经济先进典型,探索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公布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发布了200多项循环经济相关国家标准。一些地区制定了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政策机制逐渐完善。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行了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水价和燃煤发电脱硫加价政策。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逐步理顺成品油价格。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开展示范试点。开展资源税改革试点,制定了鼓励生产和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小排量汽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了环保收费政策。出台了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

技术支撑不断增强。将循环经济技术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支持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电池资源化利用、共伴生矿和尾矿资源回收利用等一大批技术和装备取得突破。

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已形成较大规模,产业循环链接不断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逐步建立,“城市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提升,再制造产业化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始起步。

“十一五”以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降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资源产出率有所提高,初步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探索出了可行路径。

表1“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

提高(%)

能源产出率万元/吨标准煤

1

1.24

24

水资源产出率元/立方米

41.9

66.7

59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30

35

[5]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35

40

[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亿吨

7.70

16.18

110.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5.8

69

[13.2]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亿吨

0.84

1.49

77.4

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比重%

19.3

26.7

[7.4]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45

0.5

11.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1

85.7

[10.6]

秸秆综合利用率%

70.6

注:1.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

2.主要再生资源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等。(下同)

3.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包括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三种。(下同)

4.[]内为提高的百分点。(下同)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规模还有待扩大、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循环经济理念尚未在全社会得到普及,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还不到位;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规章尚不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理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金融等政策有待完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能力亟需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评价制度不健全,循环经济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宣传教育等有待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已严重制约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节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资源约束强化。我国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上增长方式仍较粗放,国内资源供给难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源、重要矿产、水、土地等资源短缺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攀升,可持续发展面临能源资源瓶颈约束的严峻挑战。

环境污染严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一些地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垃圾围城”现象较为普遍,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问题严重,重大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应对气候变化压力加大。我国是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导致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局部地区干旱高温危害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脆弱性增加。近年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人均排放量不断攀升,减排压力不断加大。

绿色发展成为国际潮流。近年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发达国家纷纷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将其作为推进经济增长和转型的重要途径,一些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在国际贸易中制造绿色壁垒。在新一轮经济科技的竞争中,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是必然的选择。

无论是从国内能源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看,还是从全球发展趋势和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看,我国都无法继续靠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推进现代化进程。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机遇期,必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示范引领、推广普及相结合,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节基本原则

强化理念,减量优先。推动全社会树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坚持减量化优先,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大力推进再利用和资源化,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贯彻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产业即动脉产业的特点,统筹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即静脉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推动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同发展。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等状况,科学确定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高效利用,安全循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提高再生利用产品附加值,避免资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强化监管,防止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三节主要目标

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是: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模式普及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十二五”末的目标(近期目标)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

表2“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单位2010年2015年2015年比2010年

提高(%)

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

%15

能源产出率

万元/吨标准煤1.241.4718.5

水资源产出率

元/立方米66.795.243

建设用地土地产出率提高

%4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

万亿元1.01.880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3540[5]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4045[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亿吨16.1831.2693.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6972[3]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

亿吨1.492.1443.6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6570[5]

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比重

%26.730[3.3]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0.53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5.7>90[>4.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10>15[>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30

秸秆综合利用率

%70.680[9.4]

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26007600192.3

注:1.主要资源产出率的资源核算品种包括:3种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9种矿产资源(铁矿、铜矿、铝土矿、铅矿、锌矿、镍矿,石灰石、磷矿、硫铁矿),木材和工业用粮。

2.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

3.综合利用发电指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等低热值燃料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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