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2013-02-04 11:03 来源:钢联资讯

更新日期:2013-01-31

 

上期发[2013]12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2013年春节临近,根据我所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公告,2月9日至2月15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春节前后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2月7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5%;

  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

  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5%,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3%;

  铜、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螺纹钢、线材、黄金和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自然人持仓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数量和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本次休市时间较长,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请相关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和各指定交割仓库做好安全工作,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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