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油菜籽产业发展机遇

2013-02-04 10:59 来源:钢联资讯

油菜籽种植产业扶持政策

2007年9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从2007年起,在长江流域“双低”油菜优势区(包括四川、贵州、重庆、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江苏、浙江),实施油菜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意见》还决定,加快油料生产基地建设,统筹研究对油料生产大县和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开展油料作物保险试点,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等。

2010年国家决定油菜良种补贴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贵州、四川、云南及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安康地区实行冬油菜全覆盖。

为提高粮棉油单产,最近几年农业部一直推广执行高产创建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2008年在250个油菜籽主产县建设了250个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带动示范县油菜籽亩产较前三年平均亩产增产5%以上。2009年按照《油菜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在全国建设270个万亩连片油菜高产创建示范片,每个示范片安排资金20万元。以长江流域冬油菜为主,适当兼顾北方春油菜区,各示范片油菜单产200公斤以上,示范片较上年增产5%以上,辐射带动示范县均衡增产。

油菜籽加工产业扶持政策

2008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扶持国有和民营油料加工企业,支持企业通过重组、兼并和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重组,充分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提高市场占有率。为提高国产油料榨油比重,减轻对进口油料和油脂的依赖,推动国内油料品种多元化,今后几年国家将大力发展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和小品种植物油,支持新建和扩建一批技术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油菜籽、花生、棉籽以及葵花籽、油茶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项目和油料基地建设。

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提出,支持农副产品深加工,重点推进油料品种多元化,实施高效、低耗、绿色生产,促进油料作物转化增值和深度开发,2009-2011年将新增菜籽油100万吨、花生油100万吨、棉籽油50万吨、特色油脂100万吨产能,保障食用植物油供给安全。

油菜籽收购产业扶持政策

2008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内油脂油料价格大幅下跌,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决定以4400元/吨的价格收购菜籽充实中央储备油,为此,国家先后下达三批共150万吨的菜籽收购计划。2009年新菜籽上市后,国家出台了菜籽托市收购政策。一是由中储粮公司按照3700元/吨的价格委托企业收购菜籽,并加工成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二是对部分中央和地方油脂加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收购菜籽,中央财政给予200元/吨的一次性费用补贴。

2010年国家继续实行菜籽托市收购政策,并将菜籽最低收购价格提高200元/吨至3900元/吨。2011年国家再次大幅提高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国标三等油菜籽收购价格较上年提高700元/吨至46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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