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交割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的交割质量指标、分级标准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本标准所称黄大豆为种皮为黄色、淡黄色,脐为黄褐、淡褐、深褐色、黑色等。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0798-1999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名词术语
SN/T0799-1999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检验一般规则
SN/T0800.1-1999进出口粮油、饲料检验抽样和制样方法
SN/T0803.1-1999进出口油料粗脂肪检验方法
SN/T0803.9-1999进出口油料粗蛋白质检验方法
SN/T0803.7-1999进出口油料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方法
SN/T0803.6-1999进出口油料杂质检验方法
SN/T0803.2-1999进出口油料不完善粒检验方法
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粗脂肪:按SN/T0798-1999关于粗脂肪的解释执行。
3.2粗蛋白:按SN/T0798-1999关于粗蛋白的解释执行。
3.3水分及挥发物:按SN/T0798-1999关于水分及挥发物的解释执行。
3.4杂质:按SN/T0798-1999关于杂质的解释执行。
3.5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按SN/T0798-1999关于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的解释执行。
3.6色泽气味:按SN/T0798-1999关于色泽气味的解释执行。
3.7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按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关于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解释执行。
4.质量指标
4.2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质量差异升扣价
4.3大豆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入库指标,宜存;出库指标:宜存或不宜存。
4.4散粮交割大豆出库破碎粒总量允许范围为≤25%。
4.5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5.检验方法
5.1检验的一般规则按SN/T0799-1999执行。
5.2抽样和制样方法按SN/T0800.1-1999执行。
5.3粗脂肪检验按SN/T0803.3-1999执行。
5.4粗蛋白检验按SN/T0803.9-1999执行。
5.5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按SN/T0803.7-1999执行。
5.6杂质检验按SN/T0803.6-1999执行。
5.7破碎粒、损伤粒、热损粒检验按SN/T0803.2-1999执行。
5.8色泽气味检验按SN/T0798-1999和SN/T0800.1-1999执行。
5.9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检验按国粮发[2000]143号《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执行。
6.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