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货合约
2012-08-07 10:56 来源:钢联资讯
交易品种 | 豆粕 |
交易单位 | 10吨/手 |
元(人民币)/吨 | |
1元/吨 |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当前暂为5%) | |
1,3,5,7,8,9,11,12月 |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当前暂为7%) |
交易手续费 | 不超过3元/手 (当前暂为2元/手)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M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F/DCED001-2006
DCEQUALITYSPECIFICATIONOFTHEDELIVERYSOYBEANMEAL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粕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是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1.3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符合GB/T19541—2004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19541—2004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要求
4.1感官性状:本品呈浅黄褐色或浅黄色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臭。
4.2夹杂物:应符合GB/T19541—2004中夹杂物的有关规定。
4.3标准品的质量指标:
项 目
|
取 值
|
水分(%)
|
≤13.0
|
粗蛋白质(%)
|
≥43.0
|
粗纤维(%)
|
≤7.0
|
粗灰分(%)
|
≤7.0
|
尿素酶活性(以氨态氮计)[mg/(min·g)]
|
≤0.3
|
注: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三项指标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
4.4卫生标准:应符合GB/T19541—2004中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5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的规定执行,其它应符合GB/T19541—2004中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运输和贮存的有关规定。
6附加说明
6.1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6.2本标准自2007年3月合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