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炒作打击创新动力 三大建议促价格平稳

2012-07-25 07:53 来源:新华网

记者日前在浙江、江苏、北京等地采访了解到,2011年稀土价格大幅波动,不仅助长了私挖私采之风,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而且让下游企业不堪承受高价之苦,更严重的是,看到资源炒作的暴利后,多数企业失去了自主创新的动力。业内人士建议,今年以及未来,要通过提高资源税标准、对稀土进行战略储备等手段,将稀土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从而促使稀土企业将盈利的重心转移到技术创新上来,推动稀土新材料产业安全发展。

价格波动导致产业陷入无序

近两年来,由于出口配额限制、利润刺激和游资的炒作,稀土价格波动幅度越来越大。以2011年为例,3月以后稀土价格大幅上涨,至6月达到高点,轻稀土各品种价格较2010年同期普涨4至5倍。虽然下半年持续下跌,但是年底稀土价格较年初仍有近200%的涨幅。

稀土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稀土材料产业发展无序。首先是助长私挖私采之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永磁材料研究室主任李卫说,我国稀土矿区原本就难以管理,以赣州为例,稀土分布面积达6000平方公里,国家规划区2500平方公里,而目前开采范围仅82平方公里。大量稀土资源位于深山老林中,价格暴涨更是刺激了稀土黑产业链的抬头,内蒙古、四川的北方轻稀土矿也出现盗采盗挖屡禁不止的现象。有统计显示,2011年盗采盗挖流入市场的稀土产品在10万吨以上,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除了资源浪费与生态破坏,价格暴涨还给稀土材料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压力。“稀土炒作的后果是,下游企业'去稀土化’趋向较明显。比如说,在发光材料中,不得已重新用以前的材料;永磁材料的钕铁硼,也是又回到过去使用的材料。下游企业用不起稀土了,对产业当然是一个严重损害。”一位稀土材料深加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稀土价格暴涨暴跌,使稀土材料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损害。”李卫认为,稀土材料的产业链较长,而且越往下游越分散,每级的分散程度呈几何数上升,所以影响和带动的产业面很广,随着去年的稀土价格暴涨,客观上对产业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以磁性材料为例,对磁体在风力发电电机、变频电机、核磁共振等的应用都形成冲击,而这些均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我国稀土行业规范治理已取得积极成效,尤其是2011年出台《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稀土生产计划和海关监管配额产品均同比下降,保护稀土资源的同时,也强化了环保治理改造。但是,此轮稀土炒作迅速让行业陷入无序状态,这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炒作使企业失去技术创新动力

“技术上输给别人,这个心服口服,但因为稀土炒作,使整个行业陷入无序,实在不应该。”李卫说,据他了解的情况,众多企业去年都参与了炒作,其中一家企业原本每年两三千万的利润,通过炒稀土能得到2、3亿元的利润,“炒一年稀土,可以十年不干活。炒作利润到了个人,而不是国家手里。最严重的是,这让企业丧失了技术创新的动力。”

浙江省磁性材料重点创新团队牵头人、浙江大学教授严密也表达了相同观点。他说,稀土价格暴涨暴跌,把市场搞得一塌糊涂,“简单举个例子,生产变频空调原来要用到钕铁硼,竟然因为价格暴涨而用不起了,不仅如此,企业在去年炒作稀土赚大钱后,都开始想方设法囤积稀土,心思根本不放在技术创新上。”

浙江一家钕铁硼生产企业负责人证实了严密的话,他说自己公司和周围同行们面对暴涨都“乱了阵脚”,尤其是价格超常猛涨到高位前后,无论是稀土生产还是应用领域的从业人员,都已经发现靠资源赚钱比做产品更容易,“2011年造就了几多欢笑几多愁。赚的人有上亿元的,亏的人也有上亿元的。为了这个行业健康发展,稀土价格需要保持在合理区间,希望这种炒作不要再出现了!”

在今年4月的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干勇表示,去年出现全民炒稀土,甚至一些地方官员也卷入进去,协会成立之后将要改变稀土价格大起大落现状,建立起类似于铁矿石价格指数的稀土价格指数和协调机制,有效抑制稀土价格炒作,发展中国稀土下游应用领域,做强中国稀土产业链。

建议对稀土进行国家战略储备

我国稀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虽然经历了50年左右的发展,但长期积累的一些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还没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开发利用仍处于“盲目、无序、无度、低水平”的状态。为了维持稀土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从而让稀土材料产业平稳发展,专家们主要提出四方面的建议。

第一,尽早建立稀土资源国家战略储备,这也是确保国家资源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措施。美国早在1939年就开始了战略性矿产品储备工作,日本2002年颁布《独立行政法人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法》,由独立行政法人负责储备制度的日常运转,韩国也建立了以“高价收购,限制使用”为主旨的稀有金属储备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具备了进行稀土等矿产资源战略储备的条件,应尽早建立由国家出资、稀土矿产地和矿产品相结合、政府与企业合理分工的国家稀土战略储备体系和制度。特别对于南方离子型矿这样的珍稀资源,更应该进行国家储备,行成一个“蓄水池”,当稀土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就可以由国家进行调节,使市场归于平稳。总之,通过加快实施优势矿产的储备政策,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从根本上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使用价值,改变我国长期出口稀土初级产品的现状。

第二,稀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应实施比一般矿产品更严格的管理。目前稀土并没有从一般资源的管理中独立出来,实行的是分部门分段式管理,彼此间有时会衔接不到位。建议国家设立独立的战略资源管理委员会,职能是负责确定战略资源名录,研究和制定战略资源发展规划及政策,实施战略储备等全局性的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稀土出口企业的资质审查,严格控制稀土出口企业数量、出口配额分配和出口总量。

第三,加快立法进程,把稀土资源的保护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外,通过对稀土开发企业征收高额资源税,补偿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恢复,确保经济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稀土行业发展协调机制,对全国稀土资源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严格管控,限量开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稀土资源管理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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