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企业名称、高纯阴极铜产品规格的批复
2012-07-17 14:00 来源:钢联资讯
更新日期:2012-07-03 |
上期批复[2012]49号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注册企业名称及高纯阴极铜产品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检查和取样化验,你公司生产的“大江”牌高纯阴极铜符合我所阴极铜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鉴于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我所的注册企业名称由“大冶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二、 同意你公司大江牌高纯阴极铜产品规格作如下变更。 黄石本部产地、大板铜 1、变更前高纯阴极铜规格: 外形尺寸:1030*1000*10 毫米 块 重:约115公斤 捆 重:约2500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10捆组成 2、变更后高纯阴极铜规格: 外形尺寸:1030*1000*16 毫米 块 重:约160公斤 捆 重:约2500公斤 每交割单位(25吨):10捆组成
其他规格的大江牌阴极铜保持不变。 四、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大江”牌高纯阴极铜可用于我所阴极铜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原(1030*1000*10毫米)规格的“大江”牌高纯阴极铜不允许入库制作新的标准仓单;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实物交割。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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