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堆积高速路6车连环撞 司机状告公路管理方

2012-07-04 09:59 来源:新华网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竟然遇到高达一米的煤堆,这样的“运气”偏偏让青山区市民徐先生碰到了,适逢夜间,黑糊糊的马路和黑糊糊的煤堆连成一片,包括徐先生在内的6名司机人仰马翻地被穿了糖葫芦,所幸没有人员伤亡。目前,事故中4名当事人为索取赔偿,将高速公路管理方告上法庭,此案本月12日将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开庭审理。

事情还要从两个多月前说起,4月20日凌晨时分,市民徐先生正驾驶汽车行驶在G65高速公路上,突然觉得眼前一黑,车不知撞到了什么东西上,同方向行驶的另外几辆车面对突发情形也没能及时作出反应,至少6辆车在此处连环相撞。一瞬间,几辆车层叠相撞,严重的还发生了翻车。相撞的车辆中有一辆是达拉特旗交警的警车,在救援人员赶到前,警车上的两位交警帮助控制现场秩序,设立了警戒线,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组织抢救受伤司机。一名司机被卡在驾驶座上出不来,两位交警费了好大劲才把他从车上救下来,并效控制住了伤情。

事故发生后,人们发现,事发地点的路面上有大堆煤炭堆积,当时天色漆黑,再加上该路段没有照明,导致事故。包括许先生在内,事故中几名当事人的车辆均受到严重损伤,依据达拉特旗警方出具的车损鉴定,其中一辆宝马车的损失为64990元。事故发生后,其中4名当事人认为事故的发生和辖区高速公路管理方未能及时清理道路上的煤炭、未尽到管理职责有关,联合将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总计10余万元的损失。

高速公路怎么会有煤堆?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鄂尔多斯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说明书上看到,警方对于事故现场是这样描述的:接到报警,警方出警并对现场调查,现场有面积为189米乘以10.1米路面、煤厚度为0.9米的大量成堆煤炭,且无法查清路面散落物来源及散落具体时间。

内蒙古圣凯达律师事务所刘宏伟、马红军接手此案。马律师告诉记者,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驾驶车辆行驶在被告管理的封闭的高速公路上,就已经形成了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服务合同关系。而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公路,有最低时速限制,在路面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的情况下,高速行驶过程中出现长近200米、宽10米厚度近1米的煤炭及杂物,且颜色与路面接近,发生事故无法避免;另外《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6月28日,法院曾经对双方调解,被告方认为应追究运输煤炭大车的责任,但最终也没调解成。”马律师说。

2日下午,记者针对高速公路的管理情况电话联系了被告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负责人,不料对方明白记者意图后两次挂断电话,拒绝采访。据了解,目前此案已经诉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将于本月12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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