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的生产开发布局

2012-03-22 11:33 来源:钢联资讯

生产开发布局是《规划》的重要内容。《规划》将全国划分为东部(含东北)、中部、西部三个地区,提出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东部开采历史长,浅部资源逐步枯竭,未开发资源埋深大多超过1000米。新井建设应控制在1000米以浅,仅考虑接续矿井建设,控制开发强度。中部煤炭开发强度偏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山西通过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产量仍有增长空间,应重点做好整合矿井技术改造,适度控制新井建设;河南、安徽稳定现有生产规模,重点建设接续矿井。西部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重点煤运通道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煤炭调运能力将有较大提升,重点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内的资源整合,有序建设一批现代化矿井,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调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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