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积极采取措施 努力提高煤炭供应保障能力

2011-08-31 07:36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年来,山东省采取推进煤炭物流产业发展、引导煤炭经营企业规范、集约发展和加快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等多项措施,努力增强全省煤炭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一是发展煤炭物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方面,按照“东引、西联、北上、南下”的物流发展战略,积极利用省外、国外两种资源,建立稳定可靠的资源基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多年来培育的市场优势、资源优势、信息优势和营销队伍优势,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完善市场销售网络,立足省内市场,扩大省外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形成做强煤炭产业的新亮点和突破点。
  
  二是高度重视引导煤炭经营企业规范、集约发展。目前,全省煤炭经营业户5000多家,年煤炭经营量1亿吨以上,但相当一部分煤炭经营业户经营规模较小。下一步,通过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措施,进一步整顿煤炭市场秩序,提高门槛,淘汰落后;通过制定煤炭物流业发展规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区域性煤炭交易市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扶优扶强,力争“十二五”末全省煤炭企业非自产煤物流贸易量达到1.5亿吨,其中省属煤炭企业力争突破1亿吨。
  
  三是加快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重点完善龙口煤炭储备基地,全力推进临矿齐河基地、兖矿日照基地、新矿菏泽基地建设,提高储备规模,确保“十二五”末全省煤炭应急储备能力达到600万吨。按照“应急储备、定向保障,用户定需、基地储货,合同供需、市场定价,政府支持、保障供应”的要求,加强煤炭应急补需调控,建立应急计划下达、煤炭储备、供需保障、动态考核运行机制。要求各煤炭储备企业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合理组织煤炭资源,落实储备规模,积极主动与以电力为重点的用户签订煤炭应急补需合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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