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扶持农业生产政策措施

2010-04-20 07:39 来源: 我的钢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

会议决定了进一步扶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一是实施冬小麦弱苗施肥、西南旱区覆膜种植和东北水稻大棚育秧补助。中央财政按每亩10元的标准,对全国11个冬小麦主产区5300万亩弱苗麦田给予补助,对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五省(区、市)2500万亩玉米推广地膜覆盖技术给予补助。对黑龙江、吉林等省新建水稻育秧大棚给予补助。二是增加高产创建补助。中央财政在已安排6亿元高产创建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5亿元。新增资金向水稻尤其是东北优质粳稻产区倾斜。三是继续实施油菜子临时收储政策,收储价格由每斤1.85元提高到1.95元。四是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在今年已安排14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基础上,再增加10亿元,重点支持西南和北方地区机耕机播,加快春播进度。五是实施新疆内蒙古冰雪灾区牲畜饲草料补助。中央财政增加补助资金1.5亿元,用于组织调运饲草和饲料,解决新疆、内蒙古灾区3000万头(只)受灾牲畜安全度春短期补饲和接羔育幼需要。六是落实冻猪肉收储计划,加快猪肉收储进度。适时启动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养殖户(场)能繁母猪的临时饲养补贴。七是充实和完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加快建立各级政府投资稳定增长和保障机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和泵站更新改造、控制性骨干水源工程和各种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加大农村金融扶持力度。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作出修改。(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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