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应对谈判机制变革

2008-03-12 07:17 来源: 我的钢铁

在矿业巨头澳大利亚力拓集团咄咄逼人的攻势面前,国际铁矿石公开基准价格谈判机制多多少少显得有些脆弱。

现行谈判机制始于1981年,在27年的实践中演进出一套较为严格的规则。其一,“三对三”格局:巴西淡水河谷和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力拓(两拓)代表供方,中国宝钢集团、日本新日铁、欧盟钢厂代表各地需方,三大供方与三大需方以“交叉捉对”的形式展开谈判。其二,“首发——跟风”模式:供需任一对率先达成矿价协议,其他各方均无条件跟风接受此结果。其三,“长协、离岸价、同涨幅”原则:定价对象为长期协议铁矿石;计价基准为离岸价;定价方式为同涨幅,即同一品质的铁矿石各地涨幅一致,同一类型各品质铁矿石涨幅一致。

目前,两拓正在对上述规则中的后两者发起挑战。首先,在淡水河谷已基本完成谈判的情况下,这两大矿山仍不愿意无条件接受其首发价格;其次,两拓或者谋求到岸价,或者谋求海运费补偿,或者谋求更高涨幅,反正就是对现有定价原则不“买账”。

近年来,巴西至中国与澳大利亚至中国海运费的差价不断扩大。2006年最低不过15美元/吨左右,2007年最高却飙升至58美元/吨左右,即使最近一个交易日也高达41美元/吨左右。按照国际铁矿石谈判机制,长协巴西矿和澳洲矿的离岸价相差不多,两者以即期海运费计算的到岸价自然也相差很多。

因此,近年来两拓一直认为这不符合同物同价的原则,要求需方给予海运费补偿,以抹平巴西矿与澳洲矿离岸价的差距。在本轮谈判中,这一问题更是被力拓以“前所未有的强硬方式”提出。

特别是在淡水河谷达成矿价协议之后,必和必拓、力拓更是希望在海运费补偿问题“得寸进尺”。2月18日,淡水河谷公司宣布,与日本五大钢厂、韩国浦项制铁和德国蒂森-克虏伯达成协议,2008财年该公司南部系统粉矿基准价格(离岸价)在2007财年基础上均上涨65%,日韩、德国分别涨至118.98美分/干公吨度铁、134.41美分/干公吨度铁;高品位的卡拉加斯(Carajas)粉矿基准价格额外加价6.19美分/干公吨度铁,日韩、德国分别涨至125.17美分/干公吨度铁、140.60美分/干公吨度铁,涨幅分别为71%、66%。

这一谈判结果与往年有所不同:首先,同一类铁矿石,品质不同涨幅不同;其次,同一类型同一品质的铁矿石,全球各地涨幅不同。实际上,这已经将现行谈判机制“撕开”了一个小豁口,这一既成事实显然会鼓励两拓进一步全方位“瓦解”现行谈判机制。

平心而论,两拓的要求有其合理之处,在某种程度上也基本符合国际贸易原则。2007财年,长协淡水河谷南部粉矿价格至亚洲、欧洲的离岸价分别为72.1美分/干公吨度铁、84.67美分/干公吨度铁,价格并不相同;长协淡水河谷南部粉矿、哈默斯利粉矿至亚洲的离岸价分别为72.1美分/干公吨度铁、80.42美分/干公吨度铁,价格也不一致。鉴于每年涨幅基本一致,同一国家铁矿石到不同地区、不同国家铁矿石到同一地区离岸价的初始定价必定不同,这表明最初设定的谈判机制的确也考虑到了海运费差价的问题。事实上,上世纪90年代海运费很低,长协巴西矿、澳洲矿在东亚地区的到岸价基本是一致的。

只是世移时易,由于目前海运费差价扩大,两拓自然也就“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埋葬现行谈判机制。可以预见,类似海运费补偿的议题,两拓在未来的谈判中仍将纠缠不休。

面对这种谈判机制变革的压力,中国钢铁业应该未雨绸缪,及早应对。首先,联合在变革中可能受损最大的日本、欧洲钢铁业,尽可能地拒绝变革或拖延变革时间,等待海运费下降的有利时机。

其次,即使变革不可避免,也要据理力争,防止以即期海运费计算差价。大型钢厂大多采用长期海运合同锁定运费,因此以即期海运费计算差价是非常不合理的。从与现货市场基本没有关联的10年期长期海运合同来看,巴西至中国与澳大利亚至中国海运费差距仅为10美元/吨不到,这与涨价65%之后的巴西、澳大利亚粉矿(以63.5度为代表)离岸价差距8.7美元/吨基本一致,因此两拓并无额外征收海运费补偿的必要。

最后,釜底抽薪之策仍是全面建立“长期协议矿+长期合同海运费”体系,以此减少现货铁矿石市场和即期海运费市场炒作,既为海运费下降制造契机,又逐步使目前的现货矿在谈判中失去代表性。(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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