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对中国焊管初步征收反倾销反补贴关税

2008-01-05 14:55 来源: 我的钢铁

2008年1月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焊管做出初步裁决,认为中国钢管对美国钢厂造成了伤害,因此将对中国圆形焊管平均征收25.67%的反倾销税。对应不同的钢厂,税率范围从0到51.34%不等,并将追溯90天以前执行。

根据我的钢铁报道,2007年11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焊管做出初步裁决,认为中国政府对出口到美国的焊管提供了不适当的补贴,平均补贴率为16.59%,各公司的补贴率范围从0到265%不等,意味着美国商务部将对来自中国焊管实施反补贴关税,并也将追溯90天前执行。

以上反倾销反补贴案由Sharon钢管公司、Wheatland钢管公司、Ipsco钢管公司等美国6家钢管生产厂和美国钢铁工人联盟于2007年6月份提交的。2007年7月20日,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的焊管作出损害裁决。按照时间表,美国商务部将在2008年3月18日对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调查做出最终裁决,然后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圆形焊管做出倾销和补贴初裁,是继铜版纸之后的第二个“双反”案例,不过铜版纸案例并没有通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魏增敏,Mysteel.com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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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2008年1月4日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一种钢管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中国产钢管在美倾销,并初步确定对多家中国企业征收25.67%的反倾销税,中途撤出调查的双街集团税率更被确定为51.34%。

此次被卷入反倾销调查的是环状焊接碳素钢管(CircularWeldedCarbonQuality)。2004年到2006年,中国对美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出口量激增143%,其中2006年,出口产品金额达3.3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55.2%。

美国商务部认为,中国出口至美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低于市场公平价值最高达51.34%。作为上述裁定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其海关和边境以此为基准收取保证金。

根据美国商务部网站公布的资料,中国双街集团由于在2007年10月中途退出调查,被课以51.34%的初步反倾销税率。徐州光环钢管有限公司、无锡法斯特管业有限公司、江苏国强镀锌有限实业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作为应诉企业被处以25.67%的分别税率。江苏玉龙钢管有限公司裁定反倾销税率为零。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将对此案作出终裁。

2007年6月28日,美国联合钢管和管道公司(AlliedTube&ConduitCorp.)、伊普斯科钢管公司(IPSCOInc.)、西北管道公司(NorthwestPipeCompany)等多家公司和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环状焊接碳素钢管发起反补贴反倾销合并调查。

关于反补贴的调查,美国商务部已于2007年11月6日作出肯定初裁,其中裁定双街集团的净补贴率高达264.98%。(来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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