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80毫米以上焦炭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7-09-21 07:45 来源: 我的钢铁

2007年9月1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超过80毫米的块状焦炭作出反倾销初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最低限价措施,如果中国产品的净到岸价低于227欧元/吨,则征收的临时反倾销税为上述两者的差额;如果高于227欧元/吨,则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征税期为自2007年9月19日起的6个月。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7040019。

在初裁中,欧盟以美国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在本案中,仅有1家中国企业回复了欧盟委员会发放的调查问卷,但没有中国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来源:商务部网站)


相关文章

钢铁资源

请输入关键字,如品名、公司名、规格、材质、钢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