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州蒙自县集中整治矿山采选及铅锌冶炼等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

2007-07-30 17:45 来源: 我的钢铁

根据《蒙自县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以及《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依法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报告》,7月份,红河州蒙自县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对矿山采选及铅锌冶炼等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治理整顿。

一是集中整治铅锌采选及冶炼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蒙自县唯一一家集采选与冶炼的综合性企业,规模较大,且该公司所属厂矿均处于水源敏感地带,铅冶炼厂、铟锌冶炼厂均位于蒙自县芷村镇倒马坎公路沿线、五里冲水库水源保护区边缘地带,采选厂位于老寨乡白牛厂牛作底河上游(牛作底河从该厂尾矿库底部穿过流向文山县),与文山州文山县相邻。为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与生产安全,蒙自县环保局于7月上旬对该公司的各厂矿进行了全面排查:铅冶炼厂停产;铟锌冶炼厂试生产;采选厂正常生产。在排查中发现该公司铟锌冶炼厂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收集池底部的岩洞,从岩洞渗透的生活污水进入东山龙潭水源地,并使该水源地受到了污染,引起了文澜镇布衣透村村民的很大不满,并发生污染纠纷。对于这一环境违法行为,蒙自县环保局及时进行了现场监察,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并下发了《蒙自县环保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经7月10日复查,该厂已安装了引水管道,将生活污水引入厂区污水处理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做到了雨污分流。7月13日,蒙自县环保局对蒙自矿冶公司采选厂(有两个分厂)进行了现场监察,该采选厂一分厂尾矿库未使用,一分厂的尾矿排入二分厂尾矿库。两个分厂日排放尾矿约1050立方米,目前二分厂的尾矿库堆存尾矿约2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665.9万立方米),尾矿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两个尾矿库从2005年6月投入试运行以来一直未出现过渗漏现象。

二是加强矿山企业环境治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6月份以来,蒙自县环保局采取不同形式,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和整顿,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件。在这次排查中发现芷村石灰窑煤矿和玉溪塔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蒙自芷村煤矿将矿井中的污水直接排入庄寨水库,致使庄寨水库的水质变差。针对这一违法排污行为,蒙自县环保局于2007年6月6日分别给两个煤矿下发了《蒙自县环保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于2007年7月5日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期间,我局又于2007年6月14日上午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玉溪塔甸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蒙自芷村煤矿仍将污水排入庄寨水库,蒙自县环保局立即做出了当场处罚决定,下发了《蒙自县环保局现场处罚决定书》,罚款壹仟元,并给予严厉警告。同时要求该煤矿在治理期间向蒙自县环保局提交治理计划,每周报告一次治理进度。7月5日,蒙自县环保局对两家煤矿的限期治理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其污水处理系统基本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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