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发展基金本月起征

2007-03-2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今年煤种征收标准暂定为动力煤14元/吨、无烟煤18元/吨、焦煤20元/吨
    曾被山西呼吁已久的“煤炭发展基金”可谓夙愿得偿,山西省作为国家唯一试点省份,经过认真研究筹备,各项工作基本就位,地税部门受财政部门委托负责基金收管工作。今天,省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告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本月起征,并公布了征收管理办法。
    设立煤炭发展基金,其目标是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以及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此项基金征收办法由不同煤种标准、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原煤产量等三个要素组成,按照乘法公式计算征收总额。其中,煤种的标准因年度不同,具体标准将由省政府另行确定,今年煤种征收标准暂定为动力煤14元/吨、无烟煤18元/吨、焦煤20元/吨;矿井核定产能规模调节系数按照矿井产量45万吨以下、45-90万吨、90万吨以上三个不同档次划分,系数分别为2、1.5、1。
    基金征收还将使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作为辅助凭证,这个证明像“商标”一样紧随煤炭到达各个地方。税务部门将依据此凭证,不仅对原煤生产企业进行监管,还将对收购原煤企业和个人进行监管。“对于用煤企业,没有这张‘已缴证明’,就必须以基金的‘代扣代缴义务人’身份缴纳煤炭发展基金,以此强化征收力度,同时对逃费、私开黑煤窑等行为有一定抑制作用。”省地税规费处负责人这样解释。对于通过公路、铁路等出省的煤炭,省地税部门也将委托煤检、铁路部门依照此类规定进行监管。
    此外,基金缴纳人如未按规定期限报缴基金的,或者伪造、变造、隐匿等手段偷逃基金的,将会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文章

钢铁资源

请输入关键字,如品名、公司名、规格、材质、钢厂、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