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出口应顾及强劲的国内需求

2007-02-16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从中国取消煤炭出口退税并征收5%的出口关税以来,煤炭的出口量就不断萎缩,强劲的内需也使得煤炭企业出口的动力下降。此前相关分析师曾表示,2007年中国将成为煤炭净进口国。2006年煤炭净出口量已经减少至2505万吨,而2005年这一数字为4555万吨。(2月15日《中国证券报》)
    
    煤炭一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能源,但它又是不可再生资源。我国是煤炭的生产和消费的大国,又是国际上的第二出口大国。虽然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显示,截至2002年年底,我国探明可直接利用的煤炭储量1886亿吨,人均探明煤炭储量145吨,按人均年消费煤炭1.45吨,即全国年产19亿吨煤炭匡算,可以保证开采上百年,但并不意味着我国煤炭开采煤炭完全可以保证国内市场需求。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乌荣康曾多次表示:到2006年,我国煤炭需求缺口大约为1亿吨,而到2020年要缺7亿吨。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应仿效十年来减少或最终停止石油出口的办法,加强煤炭出口配额管理,限制煤炭出口数量,保证强劲的国内市场需求。原因非常简单,如果综合评价煤炭出口的意义和作用,我们可以发现继续煤炭出口蔽大于利。
    
    目前,我国煤炭出口总值和换取的外汇,在国内生产总值和国家外汇储备中所占的比重微不足道,与国计民生相比更加不值一提,煤炭理应通过内销发挥其更大作用,创造更多价值和财富。有关数据显示,1吨原煤支撑着7000元国内生产总值;按照现在全国供电煤耗率约375克/千瓦时标准煤计算,1吨原煤大约可以发电1900千瓦时。
    
    多年来,由于煤炭出口的价格偏低,煤炭出口一直处于亏损局面,2005年1月调整后的煤炭出口优惠政策,也只是降低了退税率,算下来,当前动力煤出口仍然可以得到60元/吨以上的优惠。这样看来,今年貌似赚钱的煤炭出口,仍然得益于国家拿出几十亿元对煤炭出口的补贴,如果国家取消优惠政策扶持,煤炭出口远没有内销利润水平高。
    
    我们注意到,这些年国家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让利于国内煤炭出口企业,扶持和鼓励煤炭出口。同时,由于国家关停了一些小型煤矿,国内市场煤炭供应紧张,部分国内用户不得不用外汇高价进口越南、印度尼西亚、巴西和澳大利亚煤炭,以补充国内市场资源不足。一出一进,造成了国家资源和财富的重复损失和浪费。
    
    既然煤炭资源紧张已经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形成制约,出现了电力机组因为缺煤而停机现象,我们就应该分清主次,采取必要措施,调整政策取向,优先保障国民经济增长对煤炭的需求,保证人民生产生活对电力、对煤炭的需求。
    
    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对煤炭出口实行退税,自2003年以来,由于能源紧张,我国首先将稀缺的炼焦煤及下游产品焦炭半焦炭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到5%。虽然财政部去年8月14日公布的出口退税新政策,取消了执行近10年的煤炭出口退税,但非炼焦煤(包括动力煤和无烟煤)仍然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煤炭出口是调节国内市场煤炭供求关系的手段之一,既然国内需求如此旺盛,资源如此紧张,我们没有必要鼓励出口,而应进行适当的调整。毕竟,在没有找到新的替代能源以前,煤炭实际上也是一种战略资源,现行的煤炭产销政策,必须考虑到未来国家能源安全、能源接续、能源战略问题。我们切不可因一时之利,而影响了未来经济的发展,影响了未来国家的能源安全,影响了子孙后代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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