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吃肉”地方“喝汤” 能源富集区利益待理顺

2006-12-06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中央企业“大块吃肉” 地方只能“喝一点剩骨头汤”
    陕西省神木县大柳塔镇双沟村68岁的贺羊换老人一见记者就唠叨:“这地方不如不开矿,现在是地不能种,水吃不上,人还得往外搬。新建的楼房又太贵,种地又远,还不能养家畜,断了财路,真不知怎么活。我们这辈人好说,再过十几二十年煤挖完了,子孙后代怎么个活法,不敢想。”
    由于过度采煤,致使内蒙古部分矿区居民的窑洞严重塌陷。任军川 摄
    记者日前在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西部省区采访时发现,由于资源利益分配不合理,导致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和当地群众之间的冲突不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随着各种矛盾加剧,已经影响到西部能源富集区的有序开发。采访中,许多干部、群众和中央企业负责人建议,国家应从地方长远利益考虑,实施资源就地转换战略,使地方干部和群众不再有“矿竭城衰、群众返贫”的后顾之忧,使西部能源开发更加健康有序。
    利益冲突大 和谐发展难
    大柳塔镇副镇长项正雷告诉记者,神华公司的六个煤矿占了大柳塔近100平方公里的草场、农田,七个行政村3000多人都在采空区上面。目前130多户近500人搬迁,这些人大部分搬到镇区,生活非常困难。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神华集团神东公司的许多主产矿区,随着开采力度的加大出现许多塌陷区,塌陷区地表裂陷、地下水位下降、地表建筑坍塌,群众因丧失了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不搬迁,不少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而神东公司给村民的塌陷补偿太低,而且仅限于塌陷区,周围一些水源枯竭、土地无法耕种的村庄因没有出现塌陷,就得不到补偿,许多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山西、陕西、内蒙古三省区接壤的神府东胜煤田是神华集团的主力煤田,陕西靖边县和内蒙古乌审旗境内分布有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的主产天然气田,记者在这些地区采访了不少当地政府官员、群众和驻地企业负责人,发现目前这些资源富集区的能源开发格局中存在不少利益冲突。
    在目前能源产品市场火爆的情况下,地方认为中央企业是“大块吃肉”,而地方只能“喝一点剩骨头汤”。
    记者了解到,神华公司按本公司自定的内部调拨价为计征基数,车板价为90.68元/吨;本地企业车板价为280元/吨。榆林市的煤炭品质在全国是最好的,资源税额标准却是全国最低的,吨煤仅为3.2元,而河南是吨煤四元,山东吨煤3.6元。中央企业每采出一立方米的天然气,仅给地方1.3厘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企业在当地开发煤、气、油资源,而在总部所在地纳税。中央企业不执行省以下政府的收费项目,导致了现代化大型煤矿的贡献还比不上装备落后的小煤矿的贡献。以神木县为例,每生产一吨煤,地方煤矿块煤缴税费63.2元,混煤54.05元;神华1998至2004年吨煤缴税28.73元,2005年吨煤缴税45.11元。
    采访中,许多能源产区地方领导都希望中央企业不是只从地方廉价地输出一次性能源产品,而是借开发之势发展附加值更高的能源利用和深加工项目,保障地方的长远利益。如煤炭主产区希望建设更多的电厂和高载能工业项目,石油、天然气主产区希望能上一些大化工项目,但这些从事能源一次性开采的中央企业基本不考虑地方的规划,一些天然气主产旗县想多争取一些用气指标都得不到,许多地方的长远产业发展规划多年来仍是“一纸蓝图”。
    山西、陕西、内蒙古交界地区的能源开发区生态原本十分脆弱,随着开发程度加大,地质灾害日渐加剧,由于地下水枯竭,地表植被大面积枯死,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但目前采空塌陷区没有明确的赔偿机制,采空区生态治理和恢复投资在煤炭生产成本中列支较少。榆林市林业局局长李俊治说,像这类地质环境问题,企业不愿投资治理,地方政府想治理却苦于财力不够,矿区环境治理投入十分有限。在石油和天然气主采地区,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本没有评估,更无从谈赔偿问题,地方干部、群众对日益凸显的生态环境问题深为忧虑。
    此外,由于中央企业采用高产高效矿井开采煤炭,用人很少,天然气开发企业用人更少,因此对地方就业和经济繁荣贡献小,而地方企业可吸纳当地劳动力进入相关行业内,对当地老百姓致富带动作用大。神木县副县长郝亚雄说,地方煤矿工人大部分是本地民工,年收入达两万元左右,可维持一个家庭生活,仅神木县大柳塔39个煤矿和园区就安排了8000多人。开发之初,神华与地方签协议安排800至900人在神东矿区就业,实际只安排了280多人。
    记者了解到,由于利益分配失衡,导致畸形的开发态势。近几年,山西、陕西、内蒙古出现了一股掠夺资源热,一些地方以割让资源为条件饥不择食地引进能源开发和利用项目,但这些投资者缺乏技术和实力,为今后开发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还有一个突出矛盾反映在能源深加工的产业发展上。目前除神华集团煤转油项目尚在初始建设阶段外,尚未形成一定规模的深加工企业布局。由于开发之初国家忽视了在资源富集区布局深加工项目,导致西部就地转化资源能力极低,获益甚微。为获取尽可能多的开发利益,许多地方争相引进高耗能企业,其准入门槛极低,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理顺利益关系 营造和谐氛围
    如何抓住国家鼓励西部发展特色产业的新政策,在能源开发中使资源富集区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构建中央企业、地方和群众和谐发展的关系?
    目前,中央大企业在资源输出地所设的只是“生产车间”,大部分税收交到了总部所在地。专家建议把资源开发企业的税收改为属地征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比例,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后上解。一些地方干部认为:“煤炭在哪里起票,就应该给哪里留下这块税收。”神木县2005年财政总收入达19.8亿元,其中2/3上划了上级财政。目前每吨煤的利润在80至120元左右,但对县财政贡献仅为5元/吨左右,特别是中央企业对当地群众的脱贫贡献甚微。
    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官员认为,只要煤炭外运或输出石油、天然气,就应给能源输出地一定的补偿。如参照山西省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外运煤炭征收能源基地建设基金25元/吨,维检费10元/吨,价格调节基金15元/吨,生态环保基金20元/吨,共计70元/吨,中央、省、市、县企业及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全部足额收取,按比例分配,用于解决当地群众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农村低保等问题,解决因开发而失去生产、生活条件的群众的生存问题,解决地方群众的长远生计问题。
    采访中,无论企业和地方政府、群众都希望国家尽快出台新的补偿标准,给群众合理的补偿,安置失去生产、生活条件的群众也要尽快有章可循。石油、天然气主产区也应评价、研究如何照顾好开发区群众的利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合理规划、布局大型煤炭基地,开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资源浪费行为。国家要严格杜绝资源浪费行为,提高回采率。可由现在的按企业产量征收资源补偿费,改为按划分给企业的资源可采储量征收,促使企业尽量提高资源的回采率,如果企业浪费了,仍需缴纳补偿费。同时可制定资源回采率评价标准,按资源回采率确定相应的收税标准,资源回采率越底,资源税越高,从税收上促使企业提高回采率。
    实现资源就地转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耀等专家认为,“西部开发输出资源、东部加工制造”的垂直分工格局,使西部不能较快较好地建立起产业支撑,使西部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缺乏发展后劲,这种垂直分工不仅使西部得不到资源加工提供的附加值、利润、就业机会等,还使西部推迟了工业化进程。因此,西部要抓住国家鼓励西部发展特色产业的新政策,在严格的环境要求下,利用水和能源优势发展高载能、高载水产业,利用资源优势开发新材料,用自己的优势资源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进入西部,改变单纯向外输电、输水、输资源的垂直分工格局,实现资源就地加工转化。
    陈耀举例说,辽宁有一个集团,用天然气做化肥,投资在新疆,即便是考虑到新疆运到内地市场的几千公里的运费,他们仍然有价格优势,主要因为置身原料产地,能够使用廉价的原料。在辽宁,一立方米天然气的价格是0.8元,在新疆是0.4元起价。同样的生产技术条件下,接近原料产地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的综合效应,不光是经济效益,还能促进民族地区,特别是一些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国家应在西部加快建设一些能源深加工等工业项目,缩短西部新型工业化进程。这是资源输出区干部群众最迫切的愿望,也是调动他们积极性的最主要途径。通过产业西移,可以从根本上加速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使开发区群众走上富裕道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提出了以煤液化、天然气化工为主建设国家重要化工基地,陕西省也提出煤向电力转化、煤电向载能工业品转化、煤油气盐向化工产品转化的战略。与输出煤炭相比,煤转电的效益可增加五倍,煤转化工的效益可增加10倍多,煤转油的效益可增加20倍。
    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韦苇等专家对西部能源就地加工转换建议:首先,在煤炭和水资源富集区,广泛建立大型坑口热电联产项目,加大就地转化的力度,缓解运力紧张的局面,这也是实现“西电东送”的最优选择;其次,实施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技术,加速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在主产区大力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开发煤炭气化、焦化、液化技术;第三,在石油、天然气主产区合理布局深加工化学工业项目,支持地方建设大型化工基地,延长化工产业链。(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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