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划明年关闭6万吨以下煤矿

2006-11-29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山东省明确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目标:2006年淘汰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煤矿,2007年淘汰关闭6万吨以下煤矿,2008年淘汰关闭9万吨以下煤矿。到2008年,山东全省煤炭开采秩序明显好转,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小煤矿基本实现正规开采,小煤矿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今天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根据我省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限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清理纠正违规越权核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
    根据规定,凡属于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不符合经批准的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的;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从事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拒不退回的;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等16种情形之一的小煤矿,要予以关闭。
    山东省指出,煤炭资源整合后的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严防小煤矿以整合名义逃避关闭,严防以矿井整合代替资源整合,严防整合期间组织生产。严禁采矿权人以承包、转包和租赁等方式,将部分或全部采矿权转给他人开采;对现有以承包、转包等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要认真清理,并依法严肃处理。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介绍,煤炭资源整合必须是合法矿井对有开采价值的资源进行整合,已关闭或者属于上述16种关闭范围的矿井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经省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确有开采价值的资源经重新规划后可纳入整合。
    国土资源部门将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无采矿许可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滥采乱挖煤炭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负责组织认定资源接近枯竭矿井,清理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大型煤炭矿区内及采矿许可范围相互重叠的矿井,提出有关关闭矿井名单。
    据了解,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开展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煤矿非法用工,监督煤矿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指导和督促煤矿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供电部门负责切断关闭矿井的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查处向非法煤矿供电的行为。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对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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