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炭企业改制必须清产核资

2006-03-30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煤炭企业在实施改制时,除仅涉及引入非国有投资者少量投资外,都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国有产权转让时,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时,应暂停交易。”近日,河南省《加强省属煤炭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公布。今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受省国资委委托,代行省属六大煤业集团中省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新规定明确表示,鼓励省属煤炭企业对煤炭资源丰富的其它煤矿进行兼并、整合,以实现低成本扩张。原则上,省属煤炭企业不得向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单位、尤其是个人提供担保。
     河南省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可许多煤矿为了降低成本、省时省事,竟采用“吃菜心”的方法开采,“挑肥弃瘦”从煤层中间开挖,上下层原煤统统弃之不要,资源回收率只有30%~40%。
     此外,由于不少承包经营煤矿的投资者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理,矿井安全投入一省再省,同时一味追求高产而违反操作规程,随意突破设计能力,安全隐患突出。而投资者以承包经营方式拿到的煤矿,往往不求长远发展而只顾眼下利益,“竭泽而渔”的开采方式导致资源严重浪费。
    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表示,新规定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宝贵的矿产资源,有效促进煤矿开发秩序稳定和矿山安全生产。
     据介绍,新一轮资源整合的目标是,全省1569个小煤矿,将裁减至600个以内,每个小煤矿只保留一套生产系统,其年产能力应达到15万吨以上。与此同时,省煤炭骨干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应达全省的90%以上,未来的产量要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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