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钢铁企业纳入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范围

2006年冶金(含有色)用煤运力增长835万吨

2006-01-05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本报讯(记者方雪萍)2006年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于1月1日在山东济南召开。会议研究确定,2006年重点煤炭铁路运力调控目标为6.9亿吨,比2005年增加了8885万吨。其中冶金(含有色)6480万吨,增加了835万吨。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介绍,这是历年来冶金用煤铁路运力增量最大的一年。
     这充分体现了2006年煤衔会“资源、运力向优势骨干企业、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企业倾斜”的基本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在大会报告中指出,在目前优质煤炭资源、铁路运力偏紧的情况下,资源和运力要在坚持向居民生活、化肥、电力等重点行业用煤倾斜的同时,还要向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搞得好的企业,向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倾斜,为它们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支持其加快发展,置换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落实,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是本次会议实施的几项改革举措之一。据悉,在2006年,杭钢、福建三钢、柳钢、济(南)钢、莱钢等首次被纳入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范围,使纳入该范围的钢铁企业达到19家。
     在优化铁路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方面,2006年不再采取简单沿用过去按照上一年重点合同计划翻版的做法,而是将根据2005年实际的煤炭产运需关系调整运力配置。对大宗运输的电煤、出口煤,原则上要求单笔合同量必须在20万吨以上,达不到的不纳入重点运力,促使重点运力向大矿、大用户集中。并明确,对冶金、化肥、居民生活用煤等给予特殊考虑。
     本次会议还重点突出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坚持供需双方自主衔接。自2006年起,钢铁企业将自主与煤炭供应企业签订买卖合同,除铁路、交通部门在合同上盖章外,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不再需要盖章。但钢协煤炭协调组仍将在代表或协助钢铁企业,在衔接过程中与铁路、交通部门及煤炭企业进行有效协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颇受关注的“放开电煤价格”改革,目前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稳步推进。1月1日上午煤衔会召开前夕,国家发改委、铁路、交通、煤炭、电力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记者招待会,就电煤价格改革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招待会重申电煤价格改革内容,即在政府监控条件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电煤价格。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取消政府在2004年出台的电煤价格临时性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同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电煤价格放开后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发改委已进行了充分考虑。煤炭、电力企业双方在市场的磨练中,已逐渐走向理性与成熟,所以电煤价格放开后不会出现过度上涨现象。
    (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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