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整顿煤矿安全年 中国向"血煤"宣战

2005-12-27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2005年,堪称“中国整顿煤矿安全生产年”。这一年,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一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铁面官员李毅中就任局长;这一年,藏在煤矿特别是小煤矿背后的腐败盖子被揭开,“官煤勾结”成为众矢之的;也在这一年,人们逐步清晰地认识到我国煤炭行业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性矛盾和问题。
    共和国总理落泪煤矿安全现状堪忧
    2005年1月2日,正值举国上下欢度元旦之际,可人们却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共和国总理的眼泪。温家宝总理在陕西铜川与一位10岁男孩牛津相拥而泣。小牛津的父亲,是在2004年铜川陈家山煤矿“11·2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166人罹难者之一。
    面对追忆死难亲人的矿工家属,温家宝难掩悲情:“我们一定不能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要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显然,总理的眼泪不仅是为小牛津而流,也是为所有的死难矿工而流。
    中国煤矿安全问题让总理流泪,让国人揪心!
    有资料显示:我国煤矿产量占世界的33%,但煤矿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煤矿死亡人数的79%!我国煤矿开采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是波兰和南非的10倍。有人由此惊呼:中国煤矿是“带血的乌金”。
    其实,在煤矿中“血色最浓”的煤还不是来自像铜川陈家山这样的国有大煤矿,而是产自众多的小煤窑。来自统计部门的数字: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煤矿2.5万余个,其中有小煤矿占2.3万个之多。数量多并不是罪过,罪过在于如此众多的小煤矿所带来的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问题——
    首先,小煤矿生产条件恶劣,安全事故频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指出:“小煤矿煤炭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3,死亡人数却占到了2/3以上。小煤矿已成为事故发生的重灾区。”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1—6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2672人,同比上升了3.3%。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为24起,死亡704人,事故发生增加了33%,死亡人数翻了一倍,为114%。在这24起特大事故里,21起是发生在小煤矿,占矿难的87%,死亡人数占矿难64.8%。
    进入下半年以来,煤矿安全事故仍然接连不断。特别是一些小煤矿频频发生大事故——2005年7月11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特大瓦斯爆炸,酿成83人遇难的惨剧;8月7日,广东省兴宁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123名矿工丧生;“十一”国庆长假期间,河南、新疆、四川连续发生三起煤矿事故,共造成64人死亡……
    其次,小煤矿大多采掘技术落后,采肥丢瘦,破坏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告诉记者:“我国采煤机械化程度较低,全国煤矿平均每人每年产煤321吨,全员效率仅为美国的2.2%、南非的8.1%。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为数相当多的小煤矿,开采方式十分落后,设施设备极其简陋,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由于小煤矿无序开采,造成地表大面积塌陷。在陕西榆林,一家小煤矿于2005年11月16日和17日先后发生两次井下冒顶事故,虽死亡人数不多,却造成地表塌陷26万平方米,巨大的裂缝遍布整道山梁,附近100多名村民被迫紧急转移;在河南省汝州市小屯镇时屯村,一位60多岁的农民如此控诉:“俺镇这几年冒出来76个小煤矿,乱采滥挖,挖坏农田,挖塌了村庄。”
    其三,小煤矿最大危害在于扭曲了生命的价格,玷污了人身的尊严。“矿工命真贱,一纸合同能买断。”这是近年来流传在小煤矿上的顺口溜。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小煤矿上,都有矿主与矿工签定的“死亡合同”。我们不妨看一下“合同双方”不对等地位:
    一方是利欲熏心的矿主。为了多赚钱快赚钱,他们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明知危险还让矿工作业。2005年8月27日,《经济参考报》记者随国务院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来到重庆市綦江县藻渡煤矿调查时发现,这家乡镇煤矿天天瓦斯超限,却天天都在违章生产。
    合同另一方则是穷怕了的矿工。“为了钱、为了生存,就不能怕死,死也得干呀。”一家小煤矿上的矿工如此无奈的话语让人心痛。可实际上并不像矿工们想象的那样,长期以来,在矿难中死亡矿工的“权利”——遗体权利和经济权利,未必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据报道,2005年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贾家堡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可矿主上报死亡名单只有17人,将其余19具矿工尸体竟被转移到内蒙古等地隐匿。
    安监局升格 李毅中赴任“官煤勾结”成众矢之的
    煤矿之害特别是小煤矿之害,在中国几乎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事实上,中国整顿关闭小煤矿的声音多年来从未间断。源自国务院的大规模整顿小煤矿活动,早在上个世纪已经展开。可时至今日,小煤矿规模依然庞大,“带血的煤”依然在生产。我们不禁要问:一次次矿难发生,一次次停产整顿,一次次安全检查,之后却又是一次次的矿难发生,中国何时才能走出这个以鲜活的矿工的生命为代价的“血色怪圈”?小煤矿屡禁不止的根源何在?
    2005年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总局”,由副部级升格为正部级。不久之后,李毅中就任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局长。这位被媒体称之为“受命于危难之际”的铁腕人物,面对频频发生的矿难,四处奔走,苦苦寻求答案。
    2005年6月8日,湖南资江矿难发生。李毅中奔赴资江现场调查后发现,此煤矿是一个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本该停产整顿却依然生产,而且放肆超产。李毅中首次愤而发出“官商勾结,官煤勾结”的感言。
    2005年7月11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瓦斯发生爆炸事故。人们在问,一个没有改造完的3万吨的小煤矿,为什么居然敢提前半年就开工生产,导致83名矿工遇难惨剧发生?经调查发现,原来一位副市长的大名居然出现在该煤矿的股东名单中。
    2005年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经初步调查,广东省安监局、兴宁市煤炭工业局、兴宁市国土资源局等多名官员或索贿受贿或在煤矿入股。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造成18人死亡的七台河新富矿2005年3月14日的瓦斯爆炸事故,不仅是“官煤勾结”,而且是“官煤一体”——煤矿的矿主竟然就是七台河市桃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副局长彭国财……
    李毅中震怒了:煤矿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官煤勾结、权钱交易。腐败不除,矿难不止!
    2005年8月22日,一个被老百姓称为“官煤撤资大限”的新政策宣告出台——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一个月内必须撤出投资。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在一份报告中痛陈:“从已查处的案件看,几乎每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行为。”
    2005年8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国家安监总局联发通知指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既是遏制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重大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对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办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然后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到2005年9月22日,官煤撤资大限期满,可效果并不理解。各地纷纷延长期限,与此同时,打击“官煤勾结”,整顿关闭小煤矿的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强力推进”。
    一个个“官煤勾结”大案浮出水面——贵州省遵义县原煤炭管理局局长赵大武,在不到5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疯狂敛财达430余万元;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原县委书记余国龙、县委副书记李泽泉,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属入股煤矿,获取不义红利数十万元;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一副县长、矿管局长、煤炭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化支华等3家煤矿参股总额159.5万元,共分得红利93.25万元……
    2005年岁末,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已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
    安监局长“气死”或“累死”矿难根源在于煤炭管理体制
    有人说,以李毅中为首的安监局长们有“两种死法”:不被“气死”,就被“累死”。
    因为人们注意到,在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8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一份“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10天之内,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连发两道指令;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展开的打击“官煤勾结”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战果。可是,全国煤炭安全生产形势并未发生根本性好转,矿难仍在频频发生,国家安监总局的官员们仍在四处奔走,处理矿难……
    且看2005年11月国家安监总局8支督查组分赴重点产煤省区督查的两个镜头:
    镜头之一:李毅中在湖南。湖南郴州市宜昌县荣福煤矿是一家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的煤矿,去年实际生产8万吨,但面对督查组,矿长却一口咬定年产量8000吨;这是一家停产整顿煤矿,可其整改项目实施方案仅有四个字“清修加固”。李毅中气愤怒地斥之为“糊弄型整改”,他说:“这样的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糊弄自己、糊弄矿工,是对矿工生命安全的蔑视!”
    据报道,在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还有这样一个可以把李毅中“气死”的故事:在李毅中领督查组来此检查的时候,该县麻田镇骑田林场里面仍有数十家非法煤矿在“顶风生产”。这些非法煤矿的老板们为阻止督查组进入,竟然调来挖土机,将进入骑田林场的2条公路全部挖断……
    李毅中不知此事,因此没被“气死”。可是率领第二支督查组赴贵州省检查的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却着着实实被“气”得骂起人来。
    镜头之二:王显政在贵州。11月17日上午,《经济参考报》记者随同王显政一行来到贵州遵义市。这位早年毕业于矿业大学的专家型官员,深谙煤矿“管理之道”。在督查途中他“临时”决定修改行程,便查出一个已被停产整顿却仍在偷偷生产的小煤矿——仁怀市白石沟煤矿。从现场找到的《瓦斯日报表》上看,这家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井下瓦斯浓度几乎天天严重超限,可他们始终都没有停止生产。
    就在王显政赴白石沟煤矿检查的第二天即11月18日,从贵州省六盘水市传来了一家尚在“技术改造”的乡镇煤矿发生事故的消息——六盘水市水城县蟠龙镇沙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6名矿工被埋在井下。
    一家是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却仍在偷偷生产;一家是正在技改、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却强行生产,以致酿成恶性爆炸事故。在贵州省查获的这两家乡镇煤矿让王显政震惊且愤怒!他责骂小矿主:“你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是草菅人命啊!”
    国家安监总局8支督查组刚刚回到北京不久,又有一系列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发生煤尘爆炸,171名矿工遇难;12月2日,贵州六盘水水城县仲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6名矿工死亡;12月2日,河南新安县石寺镇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2名矿工下落不明;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刘官屯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90人,尚有18人下落不明。
    旧的血迹未干,新的哭声又起。李毅中、王显政们仍在四处奔波,组织抢险救援,调查事故真相,苦苦探求煤矿安全的治本之策。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根本原因何在?一位长期关注煤炭行业的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他认为,应该从现行煤炭管理体制和利益形成机制上去寻找答案。
    “在上世纪末煤炭行业效益低迷的时候,国家开始实施煤炭体制改革,把近百家国有统配煤矿下放地方;随后地方又兴起了煤炭企业改制热,大量国有煤炭企业被卖给私人。煤炭成为能源行业中最早‘市场化’的产业。”这位专家说,“市场化不是错误,错误在于煤炭市场目前存在着市场主体太多,而政府管理却相对弱化。”
    专家认为,近年来煤炭市场火爆,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私人资本不顾一切地多产煤,多卖煤,从而造成矿难频发;同时一些官员也参与进来,官煤腐败疯狂滋长。在此情况下,国家成立了安监局、煤监局,同时一些省市还有煤炭工业、经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等等,都来管理煤炭。你发采矿许可证,我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他发矿长资格证,还有矿长安全资格证等等,大家“都来管”,结果谁都“管不好”、“管不住”,煤炭行业管理实质上并未加强。
    专家建议说,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现状,决定了煤炭行业必须承载过重的生产任务,目前乃至以后相当长时间内,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占居70%以上地位难以改变。因此,国家须进一步加大力度,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关闭小煤矿,组建大型煤矿集团;同时调整机构,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煤炭管理体制,这才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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