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4.1亿控股吉林炭素

2005-12-05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备受市场关注的吉林炭素重组事宜终于有了初步结果,12月1日,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与吉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北京签订协议:中钢集团通过收购吉炭集团持有的吉林炭素的全部国有法人股的方式实现对吉林炭素的控股,进而实现对吉炭集团的重组;根据吉炭集团与中钢集团就转让吉炭集团持有的吉林炭素的全部国有法人股事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钢集团以每股净资产2.735元的价格受让吉炭集团持有的15018万全部国有法人股,共计需支付约4.1亿元人民币。
      吉林炭素的重组与改制同步进行,吉林省国资委将负责解决企业改制、分离办社会的大部分职能,根据协议,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吉炭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辅业剥离改制工作,负责吉炭集团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保证在《吉炭集团职工安置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安置吉炭集团下岗职工,支付转换国有身份补偿金,吉林省国资委支付9792万元资金,并同意以吉炭集团8000万元资产解决重组吉炭集团遗留问题。
      中钢集团承诺吉林炭素目前在岗职工的上岗不受本次重组的影响,重组完成后,吉林炭素与上岗职工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重组工作完成后,中钢集团应积极落实《吉炭股份发展规划》,到2008年实现18万吨年产量的目标。
      重组也解决了吉林炭素大股东占款的历史问题。截至2005年8月31日,吉炭集团占用吉林炭素资金累计5.6亿元。吉炭集团与吉林炭素就偿还所占用的资金事宜签订《偿债协议》,双方同意吉炭集团以吉炭集团转让所持有的吉林炭素股权的收益现金约4.1亿元、吉林新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权益约7000万元、以及省国资委另行支付的现金8000万元,共计5.6亿元,偿还吉炭集团占用吉林炭素的欠款,并实际完成支付和权利转移。
      "炭素重组"是吉林省国企改制的大动作,核心资产的价值是公司吸引中钢的关键。吉林炭素总股本28289.9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5018万股、流通股12004.90万股,公司是国内最大的炭素制品生产企业,主导产品石墨电极产品占全国总量的1/3以上,而且,其主营产品高功率石墨电极已经具有相对垄断性,在国内市场上的份额已经达到40%以上,公司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具有更强的竞争力。2005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分别同比增长20.66%和51%;净利润增幅高达104%,但其净利润仅为198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仅有规模、有效益,也有相当的核心竞争力。金子不应埋没在尘埃之中,吉林省将吉林炭素及其集团的重组改制作为吉林省重点国企重组改制重点企业之一。根据国家《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吉炭集团成为国内第一家进行直购电试点的企业。于2005年3月8日,与龙华热电签署了《电量直接购销合同》,双方同意,自2005年3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吉炭集团从龙华热电购入总量约为4亿度电量,供电价格为0.253元/千瓦时。按上述价格同供电部门独立结算。根据目前电价水平,由于电力直购的实施,2005年可为公司降低生产成本2000万元人民币左右。这次重组让吉林炭素脱胎换骨,不仅有利于转换体制、机制,而且也解决了企业的历史包袱。
      中钢集团是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是为钢铁企业提供服务的集资源贸易、科技及服务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04年实现经营规模294亿元,利润6.13亿元。其铁矿石进口居中国商贸企业第一位,铬矿进口、直接还原铁进口、萤石出口居中国第一位,焦碳出口居中国前两名,锰矿、废钢、镁砂、稀土等经营位居前列。
      关于吉林炭素的重组方式,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司的重组是吉林省国企改制的大战略之一,大股东主导重组战略,同时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重大信息第一时间在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中钢的目标是到2008年将产量做到18万吨,成为富有竞争力的炭素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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