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促进山西煤炭工业健康发展

2005-09-13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山西煤炭系统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我们深深地感到,《若干意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针对目前影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是新形势下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山西是我国产煤大省,煤炭是山西的支柱产业。现有各类煤矿3823个(4292个井),生产能力5.91亿吨。全省现有在建矿井244处,建设规模152 37万吨/年。全行业共有大、中型洗煤厂871个,全省煤炭洗选率为56%。2004年全省煤炭产量为5亿吨,占全国生产总量的25%以上;外调量达3.55亿吨,占全国省际煤炭外调量的70%以上。
    近年来,山西煤炭工业按照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我省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要求,大力实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水平,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全省煤炭行业坚持走"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产业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一是实施大集团、大公司战略,把原西山、汾西、霍州三个矿务局整合重组为山西焦煤集团公司,成为全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基地;同时引导支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收购兼并、联合改造中小煤矿,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为龙头,整合晋北动力煤资源、煤炭运销企业和地方煤矿,组建了新的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成为我国最大的动力煤生产基地。经过几年的整合,五大国有重点企业原煤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比重有所提高。二是加快关闭淘汰生产力落后的小煤矿,大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全省煤矿个数由2002年的6488个减少到3823个,乡镇煤矿单井平均生产能力由2.3万吨提高到1 3万吨。去年全省有2256个乡镇煤矿完成了采煤方法改革,实现了壁式开采或机械化开采,占全省矿井总数的5 3.8%。煤炭资源回收率和安全保障水于明显提高。三是煤电、煤焦化、煤液化、煤建材等煤炭延伸产业发展加快,煤炭加工转化能力增强;原煤入洗比重达到56%,比2002年提高8.5个百分点,其中重点煤炭企业为90%;去年五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非煤产业经营总额超过100亿元,比2002年增加54亿元。四是安全生产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1.24人下降到2004年的0.98人。全省煤炭行业在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的拉动下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但是,运用科学发展观审视我省煤炭行业,由于受历史和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还很多。煤炭工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矿井个数偏多,现在生产矿井4292个;企业规模小,单井规模虽然比前几年有所提高,也仅为1 3万吨/年,目前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还占1/3以上;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主体多,大公司大集团的煤炭产量仅为40%多一点;我省历史形成的乡镇煤矿小、散、乱、水平低、安全状况差的局面还没有改变,从而造成资源浪费严重,回采率乡镇矿仅20-30%。重特大事故频发,占到全省80%左右。2004年我省百万吨死亡率0.98,国有大矿0.12,地方国有矿1.28,乡镇煤矿1.91,乡镇煤矿是国有大矿的16倍。与此同时,乡镇煤矿产量漏报,税收流失严重。据对一个县调查,全县煤炭行业2004年上缴税收1.68亿元,其中占一半产量的地方国有矿上缴了1.3亿元,占另一半产量的全部乡镇煤矿仅上缴3800万元。
    小煤矿无序开采、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事故频发、税收流失,还造成了不少管理和社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应该说是当前煤炭工业发展中最不健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煤炭工业自身发展积累的历史问题,也有煤炭资源管理方面的历史原因。一是煤炭资源管理既有行政划拨无偿取得,又有近两年评估后有偿使用的,也有公开竞价取得的。采矿权获得方式不同,且一次性得到,既造成了"多轨制"严重不公的问题,又使采矿权人得到了巨大的远期增值收益。矿主获得了暴利,不仅造成了国家资源价值的隐性流失,且为发生矿难埋下了根源。二是资源利润空间过大,小煤矿层层转包,多次转包,造成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承包者不顾安全条件,不增加安全投入,更不考虑资源回收率,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与政府部门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和安全隐患;三是占有资源便获得了巨大利益,利益驱动下,不可避免地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矿主千方百计寻找保护伞,一些公职人员经不起诱惑,导致国家政策法规、用工制度、安全规程以及安全的主体责任根本落不到实处,监管乏力,煤矿安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经过深入调研,我们感到:实现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必须提高煤炭产业水平和产业集中度。重点是整顿、改造、提高、整合和重组历史形成的小煤矿。途径是从煤炭工业的源头--煤炭资源管理抓起,实施"资源资产化管理,企业股份化改造,区域集团化重组"。把资源的有偿使用、合理整合、企业改制、矿井改造和集团重组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煤炭产业水平和集中度的提高,实现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国务院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我们经过学习、领会,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信心更加坚定,措施不断完善,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煤炭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意见》,目前正在启动。全省煤炭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煤炭适度开发、环境有效保护的行业标准和宏观调控机制,积极推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煤炭企业转产和产品延伸转化,培育发展大集团大公司,推进采煤方法改革与资源整合,依法关闭淘汰浪费资源、安全没有保障的各类小煤矿,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使煤炭工业走上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发展道路,实现煤炭工业"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用五年时间实现:大基地大集团建设明显加强,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明显提高,产品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资源回收率明显提高,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大基地建设与大集团并举,以大集团企业为主体,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201 0年晋北、晋中、晋东三大基地煤炭产量分别达到21 000万吨、11 000万吨和18000万吨,全省形成2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1-3个5000万吨级以上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培育建成2-3个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2010年全省30万吨/年以上矿井煤炭产量要占到总产量的90%以上。矿井个数减少30%。
    一、实施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
    实施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就是推进资源采矿权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资源有偿使用、资源资产化管理。①对过去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采矿权的国有煤矿,由有关评估机构对其保有资源量进行全面评估,按现行价款标准经规定程序批准后,资源价款转为国有资本金。②对过去通过行政审批无偿取得采矿权的非国有煤矿,资源量较多、规模较大或可以进行资源整合的,政府可与采矿权人、投资者充分协商,将其剩余资源价款,转为国有资本金。③对资源量较少、规模较小且难以进行资源整合的非国有煤矿采矿权可列入资源有偿出让变现的范围,采取"资源一次划定、分期分段出让、价格随行就市"的办法出让。
    二、实施企业股份化改造
    实施企业股份化改制,就是根据煤炭企业"资源归国家所有,资产为业主所有,资产资源不可分,属高危险行业"的特点,对资源量较多的煤炭企业,其资源评估转为国有资本金后,与业主在煤矿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分别作为股本,按《企业法》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重组为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建立与煤炭行业特点相适应的产权归属明晰、主体权责明确、经营方式规范、管理科学严格的现代煤矿企业制度。
    三、实施区域集团化重组
    在资源资产化管理、企业股份化改制后,省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对国有控股、参股的煤炭企业国有股权实行集中管理,委托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或地方国有骨干煤矿管理、经营,并依法按股权收取资本收益。有的煤矿直接重组进入大集团大公司,这样形成了以产权为纽带的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区域性煤炭集团公司,实现了企业集团化重组。
    四、坚持关小改中上大
    对不具备采煤方法改革条件的煤矿、重点产煤县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矿井、属于关闭范围的矿井、"证照不全"的矿井以及国家有特殊限制的煤矿资源不予出让,限期关闭。达不到30万吨/年的煤矿不再增层扩界。布局不合理又不能进行资源整合的煤矿,采矿许可证不再延续。资源量不具备年产30万吨以上的,不新设置采矿权-新建矿井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整合后的煤矿全部实现壁式开采,达到一井一面、两个安全出口、全负压通风、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生产系统及装备相应配套,并有显著提高。资源回收率明显提高。
    五、正确处理好各方关系
    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作用要充分考虑国家资源、体现国家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价值;妥善处理好政府、投资者、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努力做到国家资源不浪费,资源性资产不流失,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不受影响,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失;充分考虑资源有偿作用与资源整合的有效衔接,坚持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煤炭产业政策衔接的原则,坚持政府规划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资源整合和采矿权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实现资源资产化管理。
    六、严格工作程序,加强领导
    为了推动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省成立了"省人民政府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要求:各市、产煤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煤炭等相关部门,按照开采现状和资源的完整性及可利用程度,以现保留的矿井为基础进行统一规划,按资源整合的原则和省人民政府对煤炭资源整合压减矿井数量的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完成后,由县、市人民政府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领导组"办公室,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报领导组批准后,由市、县组织实施。
    推进"资源资产化管理、企业股份化改造、区域集团化重组"的二作刚刚起步;政策性强,涉及各方利益,难度很大,阻力也很大,我们要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主线,以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在山西试点为契机,努力在理顺煤炭管理体制、强化行业管理职能、完善资源开发管理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在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集团公司,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建立稳定可靠的煤炭供应基地做出新成绩;努力把山西煤炭建设成为"产业集中度高、技术水平高、资源回收率高、加工转化能力高和安全管理好"的"四高一好"强势行业,实现煤炭大省向煤炭和煤化工大省转变,实现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为全国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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