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建设任重道远

2005-08-19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农村公路是支撑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我国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一些地区惟一的运输通道。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发展农村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对解决农村温饱、消除贫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步伐加快
    2003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交通部党组提出“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油路或水泥路”,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步伐,满足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农村公路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
    2002年交通部预下达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投资计划是66亿元,而到了2003年,交通部安排投资计划就达到622亿元,近10倍于上年;2004年安排投资计划更达793亿元,今年已经安排的投资计划也达690亿元,全国上下掀起了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2003年共建成农村公路10.2万公里,2004年就翻一番达到25万公里。两年中,全国新建成农村沥青路和水泥路19.2万公里,超过了此前建国以来53年的总和。2003年,70 个乡镇和6551 多个行政村新修通了公路;2004年,123个乡镇和15000多个行政村新修通了公路,2599个乡和12158个行政村通了沥青路或水泥路。
    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县乡公路142万公里,通村公路147万公里,其中等外级公路129万公里,占289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的44.6%;砂石路面和无路面公路202万公里,占289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的69.9%。目前,全国只有西藏墨脱县1个县、167个乡、49339个行政村未通公路。
    
    继续有序推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村公路建设对服务“三农”具有重要意义,广大农民迫切希望进一步改变农村面貌,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但是,推进这方面的工作资金制约仍是瓶颈,一些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还不宽裕,有的甚至短缺,由此带来了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与农村和农民群众需求旺盛的矛盾,有的地方还因此发生了向农民强行集资、摊派的情况。
    农村公路建设目前主要靠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县、乡镇、村财力较弱,筹资能力有限,基本无力投入的现象在以农业为主的地区和贫困地区尤为突出。因此,农村公路建设应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量力而行,继续有序推进。
    农村公路是公益性基础设施,由交通部门一家来做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落实地方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主体的职责,深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投入的强大合力,把农村公路建设的长远发展建立在更为坚实的基础之上。
    地方各级政府需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建筑材料资源及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等因素,结合当地的地质地形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路线方案和技术指标,以利用旧路资源为主,节约用地、降低造价、保持水土、保护自然环境。对人口较少、交通量小的地方多搞一些砂石路、弹石路、小油路等,先通后畅,避免脱离实际的高标准、高指标,不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还要坚决禁止强行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
    另外,我国农村公路建设目前还存在国家补助标准的地区差异性较小的问题,使得同样的资金投入难以修出同样数量的公路。同时,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匮乏,养护管理薄弱,有效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也亟待健全。
    
    依然任重道远
    按照今年2月国务院通过的《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计划建设农村公路约113万公里,其中改造沥青水泥路73万公里,建设通达工程40万公里。“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对西藏自治区将视条件确定);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到310万公里。东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国县乡公路里程达370万公里,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所以,农村公路建设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有关专家提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可为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和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奠定物质载体。针对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的一些难题,专家也提出了一些相应对策:
    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可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的建设总量和投资规模,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并适度提高其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标准。改革和完善农村公路投资体制,将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相结合,逐步形成公共财政框架下“中央政府引导、地方政府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投资新体制。
    应把修路与养护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建议在“十一五”期间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的专项资金,在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逐步扭转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不稳的局面。与此同时,要加大改革力度,强化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县为主、乡村为辅”的农村公路养管责任制。
    应适度调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施行项目一次性审查立项制度,避免项目反复审查过程中的资源浪费。调整专款专用的操作方式,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采用将若干项目“打捆管理、打捆招标”的模式,降低管理成本,实现建设资金的效益最大化。(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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