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潜规则背后的现实困境

2005-08-1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潜规则:边批边产
    此次出事的大兴煤矿事后被调查出“证照不齐”,缺少工商营业执照、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等必备证照,属于典型的违法经营。国家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气愤地指出这是违法违规违章的非法生产典型的“三违”企业。
    那么,是什么使得这些证照不齐的企业非要未批先产?当地熟悉煤矿行业的知情人士向记者吐露出这背后的潜规则:报小产大,未批先建,边批边产。
    报小产大。当地一些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上报的生产能力一般为年产6万吨,一些矿主向记者坦承,其实一年实际的生产数字远非这个数字,有的年产多达20多万吨。
    未批先建,边批边产。三证一照还没有批下来,就先开始建设,在申请证照的过程中同时也开始了生产。
    潜规则背后的苦衷
    潜规则的背后矿主们却另有一番苦衷。
    从1999年起,广东的煤炭生产企业实行了转制,一些国有企业纷纷变为民营。当年的规定是,年生产6万吨以下的企业只需向梅州市有关部门申请,就可以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但是,一年后广东省收回了这个权力,许可证的发放必须向省级有关部门申请。
    “这实在是情非得已,因为在当地审批要比经过省级审批手续快得多”,一位也“遭殃”的煤矿矿主诉苦道。这也是导致不少煤矿生产企业实际产量远远超过设计生产能力的原因之一。
    但是,这些企业都是经过地方政府的立项和首肯,这些“违法”生产的企业还往往是当地上交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纳税大户甚至纳税状元。
    而就在出事煤矿附近几百米处的大锅井煤矿此前正在加紧施工。这是董事长刘建新今年6月份刚从别人手上花一个多亿买过来,但是现在也被停止建设。
    据刘建新介绍,该煤矿是广东省立项的2001年到2010年几十个待建的煤矿之一。所有手续将边建边批。
    在一家煤矿企业办公室地墙上,挂着当地政府颁发的三张连续三年“纳税大户”奖牌,还有一张是当地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保护”的牌子,上面规定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有关部门不得进行检查。
    然而,由于煤炭生产是属于特种行业,证照申请审批手续相对复杂和较长。记者了解到,不少中型煤矿企业生产了6年,煤矿生产许可证却至今还没有拿到手。
    “我们每年都照样交税,还解决了数千人的就业,我们生产安全也符合国家的标准”,一家矿主说,但是真正要追查起来,他们却变成了非法生产。(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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