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有色金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2005-06-17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记者从江西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获悉,江西有色金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已公布如下:
    电解铜综合能耗为4.3吨标煤/吨,铜精矿综合能耗为3.6吨标煤/吨,铜冶炼综合能耗为0.7吨标煤/吨,钨精矿综合能耗为4.66吨标煤/吨,钽铌精矿为75千克标煤/吨,稀土金属综合电耗为12千克标煤/吨,仲钨酸铵综合能耗为1.6吨标煤/吨。
    凡列入《江西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产品,以本单位2000年的实际单位产品能耗量为最高限额。本次能耗限额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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