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企业问题多多面临整肃

2005-05-16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来自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的人士指出,目前中国焦炭生产及贸易在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环境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焦炭行业环境监管的对策措施。
     这是5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煤焦化国际论坛上传出的信息。据了解,焦炭是钢铁企业的重要生产原料,钢铁行业是焦炭的消费大户,中国近年钢铁消费与生产的高速增长,强有力地拉动了焦炭需求的持续增长,2004年中国焦炭产量2.24亿吨,同比增长25.8%,约占全球产量的56%。但是,焦炭生产及贸易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环境问题。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情况时指出,目前焦化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首先,焦炭行业缺乏统筹规划,盲目扩张趋势仍然严重。目前焦炭已建机焦生产能力2.5亿吨,在建年生产能力8000万吨,合计高达3.3亿吨,比2004年国内表观消费量约1.94亿吨,高出1.36亿吨,行业盲目扩张趋势仍然严重。预计2005年底,焦炭年生产能力将达2.9亿吨,远远超出了市场需求。其次,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严重。焦炭生产排放出废水、废气、苯并芘等大量有害污染物,是污染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现已建成的独立焦炭生产企业中,只有少数大型机焦炉和城市供气机焦炉的煤气得到了全部或部分利用。虽然大多数正各自规划建设独立的小发电机组、小型焦油加工设施和小型污水处理装置,但大量小装置的重复建设,效率低下,浪费资金和资源。据初步估计,独立焦化企业每年放散的煤气约200亿立方米以上。
     此外,炼焦煤资源需进一步规范管理。由于炼焦煤资源紧张,相当一部分焦化企业纷纷开发建设煤矿。少数企业“跑马圈地”、炒卖探矿和采矿权。严重影响了国家煤炭开发规划的实施,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煤炭开发秩序,缩短了国家重点煤炭矿区的开采年限,并造成炼焦煤资源的极大浪费。
     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认为,要想解决以上问题,就必须加强焦炭行业环境监管的对策措施。
     首先,要坚决淘汰和取缔小土焦和改良焦。现有土焦和改良焦一律停止生产,废毁土焦生产装置,供电部门停止供电、供水部门停止供水、运输部门不安排运输计划、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环保部门收回排污许可证。
     其次要严格执行《焦炭行业准入条件》。对于焦化行业的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核准、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土地部门不予审批其用地申请、银行不予贷款、电力部门不予供电、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此外还要做到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发放排污许可证、加大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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