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部证实单壳油轮禁令使船运费或再提升

2005-04-08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国际海事组织(IMO)关于禁用单壳油轮运输重油的公约(《73/78防污公约》)自昨日(5日)起生效。昨日,国家交通部发布公告称,该公约对中国具有约束力,中国将遵照公约执行。中国是《73/78防污公约》的缔约国。
    此前,燃料油(资讯 论坛)市场上有消息称,由于中国不是出口国而不可能实施单壳油轮禁令,油轮只要能被装运燃料油的国家或地区接受,就不会被禁止进入中国,交通部发布的公告无疑否定了这些猜测。
    交通部在公告中表示,根据2003年12月4日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的对《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73/78防污公约》)附则I的修正案,以及配合其实施的《状况评估计划》修正案,按照公约规定的默认接受程序,上述修正案于2005年4月5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上述修正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原油、燃油、重柴油或润滑油的单壳油船,将根据规格、交货期以及服役期等指标分期退出重油运输,最早的一批从昨日起退出。
    武汉理工大学海事管理系主任杨亚东教授介绍,该校水上交通安全与环境研究中心刚刚接到交通部下发的(实施单壳油轮禁令的)文件。杨亚东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中国作为IMO的A类理事国之一(A类理事国为全球10个航运大国),非常重视并积极参与IMO的活动,批准或加入了该组织通过的几乎所有重要公约或议定书。本次与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同步实施单壳油轮禁令,主要是因为中国是《73/78防污公约》的缔约国,上述修正案对中国同样具有约束力。
    据介绍,国际海事组织是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唯一联合国专门机构,是国际航运领域最权威的全球性政府间组织,其通过的条约和许多技术性规则对国际航运具有强制性作用。
    杨亚东表示,近年来中国频频发生单壳油轮油污泄漏事件,对海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污染,已在逐步采用双壳油轮进行替代。遵从公约禁用单壳油轮,将加速中国油运行业的新陈代谢。
    交通部的公告在4月5日最终期限到来前几个小时才发布,市场上目前仍不确定政府将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措施,并认为这项规定将只会影响到外籍油轮,本报记者就此致电广州部分船务代理公司。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船代部有关人士明确告诉本报记者,近期内他们都在使用中远集团的集装箱船运输,已接到交通部的公告,今后肯定不再采用单壳油轮运输重油。
    广东油气商会燃料油分析员张连碧认为,国内船龄在20年以上的单壳油轮已经不多,因此实施这条禁令对国内油运行业影响不会很大,至少短期内市场不会对此作出很大反应。中国明确禁令实施对国内市场最大的影响,还在于船运费用的不断提升,目前从新加坡运往广东黄埔的标准中型油轮(5万~6万吨级)运费在60万~65万美元之间,位于200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中天期货公司贾炜表示,中国实施单壳油轮禁令,对于燃料油市场无疑是利多消息。但是,交通部发布公告之后市场并未引起太大反应,原因就在于IMO早已宣布了这条禁令的实施期限。去年以来燃料油船运市场就开始趋于紧张,前期燃料油贴水上涨,已经提前消化了这一利多因素,而今后价格的走势更多是取决于基本面变化。受纽约原油期货周一收低影响,上海燃料油期货昨日低开,主力FU0506合约收报于2564元/吨,跌12元。
    华南的燃料油贸易商并未对交通部发布的这一消息作出太大反应。有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前期运费已经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不过燃料油的涨势将促使运费进一步攀升。昨日上午,现货市场受新加坡市场价格涨势提振,加上对市场未来价格走势预期看涨,黄埔市场新加坡高硫混调油报价继续攀升,有进口商为其未来几日过驳船货报价2800元/吨,比周一上涨40元/吨;同时有进口商库提报价为2780元/吨。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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