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炭价格走势探析

2005-03-0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公布的数据,2004年我国煤炭总产量比上年度增加2亿吨以上,增幅超过10%,与多家能源机构原先预期我国将到2010年实现产煤20亿吨的目标相比,时间整整提前了六年。截至2005年2月15日,全国原煤产量完成20734万吨,同比增加了5190万吨,增幅达33.4%。这向人们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在煤炭价格上涨的作用下,各地加大对煤炭生产的支持力度,形成了自2001年以来连续四年原煤产量大幅增长的局面,煤炭生产能力达到历史高峰。
    煤炭“卖难”和“买难”交替出现
    近十年来,我国煤炭市场呈现非正常波动,煤炭价格大起大落,煤炭“卖难”和“买难”交替出现。
    1994年至1997年,煤价经历了三年上涨;1998年至2000年,经历了三年下跌和持续低迷;2002年全面放开煤炭价格以后,煤炭生产在市场引导下,逐步趋向合理。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开始转变,煤炭供求关系步入一个受供求关系影响、通过市场价格表现的稳中波动时期。这一时期是复杂的,比如,2004年煤炭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2005年煤炭企业会依据2004年的价格信号增加生产;如果下游产业需求减缓,当年的煤炭价格就会下降。其调控的难度主要取决于煤炭企业对下游产业市场衰落的预见程度和克服程度。价格波动是市场的正常表现,不是行政干预的结果。
    当前,煤炭价格上涨虽有被夸大的痕迹,但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煤炭市场价格在不断调整并逐步回升。煤炭价格上涨是从冶金用煤开始的。冶金用煤价格迅速回升主要得益于钢铁产能的迅速扩张以及钢材价格的不断调整。2004年的能源危机始料不及,电煤供应紧张的程度更使业内人士出乎意料,这些对煤炭产量的影响是明显的。因此,2005年度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煤炭价格的回升趋势就变得非常明朗了。
    当前煤炭价格水平分析
    由于2004年9月底各省电煤的结算价格基础不同,因此各省2005年电煤订货价格比2004年9月底结算价格上涨的幅度不同。西南、中南和西北地区的煤矿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平稳,电煤实际结算价格变化幅度不大。山西、陕西、河南、山东等产煤大省的国有重点煤矿在会议召开前已同电厂签订了供需协议或意向合同,会议期间,煤矿与五大电力集团公司的重点电厂自主衔接,协商定价,在意向合同基础上签订了正式订货合同,价格基本上每吨上调20元~40元,山东省由于原有重点电煤价格基数较低,每吨上调50元。客观地说,上调后的电煤价格与这些煤矿的煤质也是不相符的,价格仍偏低。
    以山西大同煤矿集团的优质电煤为例,2005年1月直达车板价为每吨215元,下水煤秦皇岛的平仓价为每吨355元。国际市场,目前冶炼精煤FOB长协价格已超过每吨90美元,现货价格达到每吨130美元;动力煤出口FOB现货价格已达到每吨55美元。国内市场,山西优质煤在秦皇岛的交易价格为每吨430元,比计划内电煤价格每吨高80元以上。由于历史原因,山西、陕西等省的省内电煤价格比出省电煤价格每吨低60元~100元。山西省按供应1亿吨电煤计算,一年损失约70亿元。
    衔接会上签订的重点合同价格不仅远远低于2004年的市场煤销售价格,与2005年市场煤销售价格相比,每吨相差60元~80元。冶金、化工等行业用煤今年上涨幅度在每吨50元左右。价格上涨趋势虽已明朗,但上涨幅度和紧张程度没有某些媒体炒作的那么厉害。
    电煤价格形成机制1993年,国务院作出逐步放开煤炭价格的决策,当时电煤已列入了放开的范围。
    但刚刚起步就遇到了阻力,有关方面以“电力价格未放开”为由,不同意放开电煤价格。于是电煤价格先放后收,于1996年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这些年来,这种管理方式带来的后果是:电煤指导价本身就比市场煤价格低,在执行中又受多种因素影响未能到位,致使实际电煤结算价长期大大低于市场价。
    2002年,国家彻底放开电煤价格,但在实施过程中再次遇到阻力,因此三年来政府有关方面不断出面调和,人为地规定电煤价格调整额度,这实质上仍然是一种没有招牌的“政府指导价”,使放开的电煤价格走了样。国家控制的重点计划电煤价格与市场煤价格的差距越来越大,煤电价格纠纷愈演愈烈,矛盾难以调和。
    未来几年煤炭价格走向
    这次煤炭价格上涨以后,人们最关心的是未来的煤价走势,煤价会不会继续上涨?或是维持两三年后又出现下跌?
    今后煤炭价格的走向主要取决于煤炭产量。针对目前我国乡镇煤矿数量庞大、产量难以有效控制的情况,控制煤炭产量又主要取决于国有重点煤矿。预计“十一五”初期,在国民经济不发生大的波动的前提下,煤炭产量将维持在20亿吨以上。煤炭生产进入了一个新型的受市场竞争影响的稳步发展时期。“十一五”初期,煤炭价格不会大起大落,但波动将存在。这种价格波动是正常的,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将与全球煤炭价格水平同步变化。
    煤炭受宏观经济影响比较大,产量有升有降,价格有涨有跌,这是很正常的。煤炭市场呈现的非正常波动,与我国煤炭生产体制有关,而且反映出煤炭市场发育和政府调控政策上的问题。从近期看,即使不出现全局性的煤炭短缺,煤炭市场也仍存在大起大落的可能。支持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是:第一,煤炭社会库存应对价格波动的能力不强,库存的品种结构极不平衡,一旦形成煤炭紧张的预期,就会出现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第二,部分煤炭企业,特别是乡镇煤矿对市场供求信号的反应具有盲目性。煤炭价格上涨行为经过同步放大,会迫使国家对煤炭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第三,如果煤炭市场中煤炭资源较长时间出现过剩,不断累积造成煤炭储备增加,存量煤炭平抑市场的能力下降,市场风险加大,煤炭市场就存在大起大落的可能。
    如果以上因素加在一起,即使供需之间的差距不大,也可能引起煤炭市场的剧烈波动。鉴于此,我们应高度关注煤炭市场供求变化,避免出现煤价暴涨或暴跌的局面。
    政府需采取措施防止煤价大幅波动
    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煤炭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是难免的,但一定要防止煤价大起大落,既要控制住煤价的上涨幅度,也要防止煤炭价格上涨一段时间后,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为此,政府必须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在煤炭调控政策上,既要重视切实保护和稳定提高煤炭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煤炭供求平衡,又要避免煤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或回落,从而使煤价保持在合理的区间内,这对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目标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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