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建住宅必须达到节能标准

2004-12-14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日前,武汉市出台新规定,从明年一月一日起,该市新建住宅必须达到节能住宅强制性标准,最大限度地保证居住房屋“冬暖夏凉”。
    据了解,非节能住宅一直存在着“冬冷夏热”的弊病,保温隔热性能不尽人意,大量的住宅需靠空调、电热器等抵御“冬冷夏热”,其耗电量约占武汉市社区用电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且耗能浪费很大。
    按新规,在设计时,住宅外墙必须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包含泡沐和砂浆;外窗的玻璃禁止使用普通单层、双层玻璃,必须改用中空、充气、低辐射玻璃,才能满足住宅节能65%的要求。
    此外,新建住宅销售时,销售人员必须提供建筑节能说明,注明住宅已采取的节能措施和相应的保护要求。
    若建设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将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将不合格建设材料按合格签字的,处5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并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世界建筑建材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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