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热销中的冷思考

2004-07-27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今年以来,在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增长的拉动下,电力、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继续保持 了 快速发展的势头。1~4月,全国原煤产量5.31亿t,同比增加0.8亿t,增长17.8%;全国商品 煤销量4.65亿t,同比增加0.64亿t,增长15.9%。煤炭平均价格一路走高,同比上涨14.35元 /t,涨幅8.4% ,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异常活跃。
    抑制经济过热对煤炭市场有冷却作用,但局部供求紧张依然存在。
    当前的宏观经济过热孕育着一定的风险。国家有关部门为了抑制目前钢铁、电解铝、水泥、 房地产等行业的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采取了稳定的做法,“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做 到松紧适度,不急刹车,不‘一刀切’”等,这些行业的发展速度已经放缓,这无疑对热销 中的煤炭市场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事实上煤炭需求仍稳步增长。从冶金行业看,一季 度钢材 价格下降,增速回落。但价格下跌的品种仅仅是一些低附加值建筑用的钢材,真正工业所需 的优质钢材仍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从电力方面看,据中电联公布的电力供需检测预警分析 报告说,一季度全国电力需求比去年同期增长15.7%,随着国家对宏观价格调控力度的加大 ,二季度全国电力需求将回落至13.9%,三季度将进一步回落至11.2%。由此看来,这两个用 煤大户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仍然是稳步发展的,对煤炭的需求也是稳步增长的。虽然煤 炭市场供求关系紧张的局面依然存在,但全国煤炭市场总体上讲是供求基本平衡,个别品种 和局部地区偏紧的局面将有所加剧。
    1 如何认识和实施“煤电价格联动”
    市场配置资源,供求关系协调价格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之 间的价格矛盾是永存的。2004年以来,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当数冶金用煤,对冶金煤的需求 、价格的涨落,供需双方都保持了冷静的头脑,适应各种变化。国家对钢铁行业的过热,不 是单纯平抑钢材价格,而是用政策、用法治的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事实证明,已初见成效。 使冶金煤价格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双方能实现共赢的水平上。
    1.1 煤电价格之争根本是煤电行业改革不同步
    煤电价格之争是表面现象,解决电煤价 格最终要按市场经济规律,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协调。当前煤电两个行业的矛盾,根本原因是 煤电两大行业改革不同步。
    1.2 重点煤炭企业保证了重点行业合同兑现率98%以上
    煤钢、煤电互保,历来是我国的基础产业政策。在煤炭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尽管煤炭价格一 路下滑,企业效益每况愈下,但煤矿工人仍然是拿着全国工人最低的工资、“多出煤、出好 煤”,保证了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煤炭供应,保证了电煤、冶金煤合同兑现 率均达到98%以上。
    1.3 煤电价格联动,治标不治本
    在煤炭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煤炭行业没有得到指导价的保护作用。在去年煤炭供应紧张时国 家出台的协调价电煤上涨12元/t,执行不到位,出现了地区之间不平衡。西北、东北地区 价格非但没有上涨,有的还下降。煤炭与电力因价格上涨而带来收益很不均衡。近期据说国 家有关部门为保证电煤的供应和保护煤电两个行业企业的利益,将出台“煤电价格联动”的 政策。笔者认为,解决电煤供应问题,单纯从价格方面入手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在电力 行业未完全进入市场的条件下,这只能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1.4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保证措施
    要真正执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应该有相应的保证措施。一是价格联动的范围是重点订货合 同内的煤炭,其余非重点订货合同内煤炭是市场价,由市场来调节;二是要寻找煤电价格联 动的利润平衡点,找出一条科学的价格联动核算标准;三是要有一个价格联动的监督保障机 制。电价调整是国家指令性的,是全国统一的,涨上去就掉不下来。同样重点计划内煤炭价 格的调整也应是指令性的,不但上涨时如此,下调时亦然。四是供需双方要严格履行合同, 用法律来保证合同条款(质量、数量、价格等)。五是电价上涨同样也直接影响煤炭用电价 格上涨,同时因电价上涨而带来的钢铁、水泥等的价格上涨,使煤炭的成本加大,需要国家 在税费、用电、成本等方面能给煤炭行业以优惠政策。
    2 煤炭行业要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当前煤炭热销,煤炭企业是受益的。面对价格恢复性上涨的好势头,应冷静思考,形势好转 主要是外因在起作用,其中需求增长是主要因素。煤炭业内人士指出:煤 炭行业很脆弱,深层次的矛盾日益突现,还没有根本解决,最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煤炭可供资源不足,重点煤矿生产能力不足,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 争力不强
    全国乡镇煤矿2003年共产煤6.12亿t,占全国煤炭生产总量的35.42%。煤炭的相当 比重放在生产水平较低、安全状况比较差的乡镇煤矿身上,这给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带来了 一定的风险。由于整顿煤炭勘察开采秩序,公路“治超”行动等,使乡镇煤矿的产量急剧下 降。据报道,截止今年4月25日,全国乡镇煤矿原煤产量的增长速度由去年全年的46.4%滑落 到目前的28.3%。这意味着全国煤炭的供给趋紧问题。
    2.2  煤炭行业产业集中度低,在市场竞争中仍处于不利地位
    2003年,全国煤炭企业约有2 .8万家,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煤炭企业总共2946家,约占全国煤炭企业总数的10.52 %。全国煤炭产量前四家企业,即神华集团、兖矿集团、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山西焦煤集团 公司等共 产煤2.5亿t,仅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14.8%。而与此同时,与煤炭企业竞争的是电力行业 的5大电力集团,煤炭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煤炭销售仍然受铁路运输的严重制约。
    2.3 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的原因,2003年以前煤炭市场一直处于不景气状况,煤炭企业基本上是薄利经营, 在技术改造、安全防患等方面投入严重不足,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 大损失。
    2.4 制定煤炭生产的完全成本
    在电煤价格问题上,如何抛弃原来的单纯从生产成本分析转而从环保、可持续发展等角度来 分析目前煤炭生产的完全成本,从而制定一个合理公平的电煤指导价格是煤炭行业面临的 一个重要课题。特别是在国家出台煤电价格联动的政策前后,研究影响我国煤炭企业可持续 发展 的完全成本,研究煤炭企业因价格涨落带来的影响,无疑会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 及对未来煤炭市场形势发展产生影响,对于煤炭行业在市场竞争中改变被动 地位将产生一定的作用。
    3 提高煤炭企业管理水平,实现持续发展
    对新一轮煤炭市场变化要有理性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抵 御 市场风险的能力。首先,煤炭企业要转变以往那种单纯追求产量的粗放管理。煤炭企业应该 从产量效益型向成本效益型转变,从企业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分析本行业、本企业煤炭产品成 本,找出企业效益的盈亏平衡点,分析煤炭价格变化的各种因素,从而确定合理的煤炭产量 。同时,还应该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目前煤矿企业统计信息机构的建立、信息人才的培 养、信息渠道的开辟等都开始起步,对煤炭市场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工作正在初步进行。
    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解决发展后劲问题。对煤矿来讲,首先是安全问题,只有保证安全生 产,才能巩固煤矿的稳定发展。要弥补安全欠账,在质量标准化、设备与技术更新方面必须 增加 投入,最大限度地挖掘生产潜力。有条件的煤矿企业要与用户联手,因地制宜地共建储、配 煤市场,提高供需双方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在煤电联营方面,要以资本为纽带,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共同发展。鉴于国有煤 矿的生产能力已经基本发挥,要在未来几年保持煤炭稳定,就要采取合理的措施促进地方煤 矿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国有煤矿要积极寻找煤矿产能低成本扩张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国有 煤矿联合、兼并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而不要盲目地在其他地区建立新矿井。
    4 呼吁出台《煤炭交易规则》
    过去,煤炭企业在与某些行业进行交易谈判时,往往处于劣势。这些情况的发生固然有供 求关系的影响,但根本上是没有依法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和维护《商品煤买卖合同》的严肃性 。在煤炭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时,正是供需双方坐下来共同探讨、制定合法规范的《商品煤买 卖合同》的良好时机,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因势利导,尽早出台《煤炭交易规则》,规范煤 炭经营秩序。
    《煤炭交易规则》应明确商品煤质量检验、商品煤数量计量及商品煤交货方式。目前运输过 程中出现的诸如煤炭运输计划和实际相背离;运输过程中发生数量亏吨或被盗、混杂,都由 煤炭企业承担;煤炭企业先垫付铁路运费;擅自变更运输流向等问题,急待在《煤炭交易规 则》中加以规范。要遵循《合同法》的规定,签定规范的《商品煤运输合同》。在《商品煤 运输合同》中,要结合《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参照《煤炭购运销合同实施办法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公路货物合同实施细则》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 施细则》,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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