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焦炭行业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2004-05-25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一、山西省焦炭行业发展现状
    1.焦炭生产情况
    到2003年底,全省焦炭产量6747万吨,约占全国焦炭产量17775万吨的38%。其中大机焦产量2467万吨,小机焦产量2100万吨,土焦(含改良焦,下同)产量2180万吨,大机焦、小机焦和土焦的比例为33.7:31.1:32.2。2004年1—2月,全省生产焦炭971.9万吨,同比增幅为6.4%。其中大机焦486。5万吨、小机焦308.4万吨、土焦177万吨,三者比例为:50.1:31.7:18.2。
    2.焦炭价格和经济效益情况
    2003年,国内、国际焦炭市场需求旺盛,价格快速增长,焦炭行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国内市场平均价格约1000元/吨,其中大机焦为1050元/吨、小机焦950元/吨、土焦800元/吨。2003年焦炭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50.7亿元、销售收入260.5亿元、利税34.81亿元、利润1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114.2%、195.6%、535.5%,均占全省工业总量的11%。自营焦炭出口656万吨,创汇7.65亿美元,为全省第一创汇产品,占全省出口创汇总额的25%,提供近10万人就业。
    3.项目审批和建设情况
    到2003年底,由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省计委、、经贸委共批准立项139个焦化项目,生产规模7579万吨,其中国家计委审批项目2个,能力160万吨;国家经贸委审批项目14个,能力994万吨;山西省计委审批项目5个,能力350万吨;省经贸委审批项目118个,能力6075万吨。截至2003年底,已建成投产项目56个,生产能力2553万吨。在建项目52个,设计生产能力3146万吨,预计在今年年底或明年上半年投产。正在进行建设前期准备的项目31个,生产能力约1880万吨。
    4.规划及布局情况
    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山西工业结构调整“5533”计划,山西省焦炭产业结构调整将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综合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方针,走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集团化和信息化的路子。实现“四个转变”,即由数量型向效益性转变、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利用型转变、由分散型向集团化经营转变和由注重发展生产向注重资源和环境保护转变。到2005年,焦炭生产总规模控制在8000万吨,焦油加工能力100万吨。其中包括:1.建设吕梁、临汾两大焦化工业基地,生产能力各1500万吨。2.建设洪洞、孝义、汾阳、古交、清徐、潞城、河津、介休8个年产300万吨以上的焦化工业园。3.建设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安泰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3个焦炭生产能力300万吨左右的龙头企业。4.按照集中建设、适度分散的原则,全省规划建设15个100万吨以上的产焦县(市、区)。
    
    二、山西焦炭行业结构调整情况
    1995年,焦炭产量达到5297万吨,其中机焦653万吨,仅占12.2%,土焦4644万吨,占87.8%。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山西省焦炭工业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稳定、资源浪费和污染环境等严峻问题。
    为此,1995年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焦炭产运销管理若于问题的通知》,开始了近10年大规模的焦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依据《山西省焦炭工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发展规划》、《山西省焦化工业“十五”发展规划》,以及《山西省焦化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禁止违规建设焦化项目的紧急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提出“发展大机焦、限制改良焦、取缔土焦炉”的原则,对山西省焦炭行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规范管理。
    1996年、2000年、2002年、2003年先后开展了几次全省范围内的焦炭行业清理整顿活动,累计取缔土焦炉、萍乡炉近6000,关停862家环保不达标的75、89型焦炉。吕梁地区通过关停取缔等措施,几年来淘汰土窑9万多座,原500多家土焦企业的900多万吨生产能力,到2003年底仅剩50多家,生产能力50多万吨,大都处在极为贫困的偏远山区。
    经过10年的努力,山西省焦炭工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根本转变。土焦生产比例,由1995年的87.7%下降到2003年32.2%,机焦产量比例由12.2%,2003年提高到67.8%。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环境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也培育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山西省焦炭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焦炭产能增速很快,产能过剩的风险很大。
    目前山西省经过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在建和将建的机焦生产能力为5000万吨;2003年,省政府发出《关于禁止违规建设焦化项目的紧急通知》,但各地方、各业主的投资热度不减。如临汾和吕梁地区,省里规划的规模均为1500万吨,但就我们实地调研了解到,近3年内临汾、吕梁地区仅机焦生产规模至少要达到2500万吨、2000万吨。
    二是淘汰落后的改良焦炉和污染严重的小焦炉形势依然严峻。
    2003年,山西省土焦2218万吨(国家统计上报数),占全国土焦产量的48%左右,据调查了解,由于目前焦炭价格的急剧上涨,一些土焦炉尤其是在山区贫困县市死灰复燃,至少仍有500万吨的土焦没有统计上报。另外目前小机焦产能约2100万吨,特别是炭化室高度低于2.5米的简易机焦炉,环保设施不到位,污染也很严重,淘汰该部分生产能力,急需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两项合计产能接近5000万吨。淘汰落后和改善环境的任务依旧十分繁重。
    三是“只焦不化”资源浪费严重,煤气利用和焦油加工缺乏统筹规划指导。
    在临汾、介休、吕梁实地查看了近20家在建和已建成的大型焦化企业,只有极少数企业的煤气全部或部分利用,“点天灯”的火炬仍到处可见。这些企业基本是民营投资建设,虽然目前正各自规划建设独立的小发电机组、小型焦化加工设备,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最小的发电机组仅为500KVA,但大量小装置的重复建设,效率低下,浪费资源。焦化工业园区仍处于边规划边施工过程中。
    四是炼焦煤资源需进一步规范管理。
    近年来,由于炼焦煤资源紧张,相当一部分焦化企业纷纷开发建设煤矿。少数企业“跑马圈地”、炒卖探矿和采矿权,一些地方竞出现了拍卖国家规划区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后备资源的现象,甚至将国家明令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稀缺炼焦煤资源化整为零,人为分割成小块煤田招标挂牌拍卖。这些不良倾向,严重影响了国家煤炭开发规划的实施,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煤炭开发秩序,缩短了国家重点煤炭矿区的开采年限,并造成炼焦煤资源的极大浪费。
    另外,山西省是我国最大的电煤生产基地,目前大部分运力用于确保全国电力生产。大多数焦炭生产企业纷纷反映运输紧张,基本压库1个月的产量,多的6万吨,少的也有3万吨。特别是一些为城市供气、为生产化肥供气的焦炭生产企业,为保大局,不能减产停产,压库的压力很大。运输已成为制约焦炭发展的瓶颈。
    
    四、思考和建议
    就全国来看,由于受国内钢铁和其它行业发展的拉动,焦炭市场需求急剧增长,价格持续攀高,国内焦炭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投资日趋升温。一些地方和企业为获取局部和短期利益,不顾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纷纷扩建、新建焦炭生产装置,盲目扩张生产能力,一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的土焦生产装置也在部分地区死灰复燃。很多地区尚未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和治理,土焦呈现了较大的增长势头。据统计,目前全国机焦生产能力已达1.8亿吨,在建的机焦生产能力约8100万吨。预计到2005年,机焦生产能力将达2.6亿吨(不含土焦),远远超过国内对焦炭产品预计需求。2003年全国土焦产量4553万吨,约占全国焦炭产量的1/4。土焦生产工艺落后,不能回收煤气,每年放散煤气约200亿立方米以上,折合损失1800余万吨标煤,同时与机焦相比多消耗优质炼焦煤约2200万吨,资源浪费严重。
    根据上述情况,针对目前山西省焦炭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思考与建议: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确保山西省焦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的产业结构以煤炭、电力、焦炭、冶金等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为主,主要污染物的单位产值排放量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系数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3—4倍;有八个城市被列为国家二氧化硫控制区,太原等五城市被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靠后。由于焦炭企业过于集中,一些地区苯并芘(致癌物)含量超过国家标准200多倍,排放的二氧化硫、烟尘量远大于现有统计的数据。从我国面临的经济高速增长、环境状况严峻、资(能)源相对缺乏的具体形势出发,山西省长期以来形成的超重型工业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一些重污染行业在部分地区仍在蔓延。这种高投入、低产出的能源消费方式,致使全省结构性污染问题积重难返。山西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统筹规划,立足长远,坚持可持续发展。要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为主线,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山西省环境污染问题。
    2.立足长远,冷静思考和判断山西焦炭行业和企业的竞争力。
    不少人认为,山西有丰富的优质炼焦煤资源,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生产焦炭成本低,即使全国产能过剩,山西的焦炭生产企业也不惧怕过渡竞争,要倒闭首先也不会是山西的企业。现代焦炉的一代炉龄大都在30年左右,对竞争力的认识必须要立足长远,要细分市场发展趋势,切不可被目前扭曲的焦炭价格所蒙蔽,盲目乐观。目前山西省焦炭生产企业大部分是独立焦化厂,产品的80%左右要依靠外销,其市场细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向:
    出口市场 目前山西省每年提供出口焦炭约1100万吨,其中企业直接出口650万吨左右。从长远来看,国家减少焦炭出口,对保护炼焦煤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满足国内冶金行业发展的需求,都是十分必要的。单纯依靠增加焦炭出口数量,来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不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在过去我国外汇严重短缺的情况下,鼓励焦炭等资源型产品出口是必要的,但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能源、资源瓶颈制约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在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看,必须对资源性、高耗能产品出口进行调控。目前国家逐步减少焦炭出口配额、降低出口退税就是一个信号,该部分市场存在很大的政策风险。
    满足国内钢铁工业发展的需求 钢铁行业是我国焦炭消费的主要客户。2003年消费焦炭约1.2亿吨,占国内焦炭消费总量的76%(目前国外钢铁行业消费焦炭占总量都在90%以上),随着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焦炭的需求也会增加,但具体分析一下,该部分市场对独立焦炭生产企业并不乐观,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弥补大中型钢铁企业焦炭缺口。由于各种因素影响,目前大中型钢铁企业高炉和焦炉不能同步扩建,需暂时外购一部分焦炭,但这种局面不会永久。钢铁企业不仅需要焦炭,而且从能源平衡角度来看,还需要高质量的焦炉煤气。随着大中型钢铁企业效益的好转,焦炉建设步伐也纷纷加快,近几年来,武钢、涟钢、本钢、包钢、鞍钢、莱钢、马钢等一批大型机械化、自动化焦炉建成投产,对外购买焦炭的量会逐渐减少。第二,为新建的民营钢铁企业进行配套。由于钢铁项目投资大,为集中有限资金,目前许多新建的民营钢铁企业往往将投资重点放在炼铁、炼钢和轧钢工序上,焦炭需求主要依靠外购。而这部分钢铁企业由于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部分企业由于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要求,被迫关闭。部分企业为了提高钢铁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也在加紧配套建设焦炉。第三,满足本省钢铁工业发展需要。山西省大中型钢铁企业不多,主要有太钢、临钢、长治、海鑫等,2003年全省产铁2100万吨,消耗焦炭约1200万吨。由于受水资源、铁矿资源、交通运输等外部条件的制约,加上国家对钢铁工业进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山西省的生铁产量不会有很大的增长,对焦炭的需求增长也有限。
    满足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制造等其他行业需求 2003年,我国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机械制造等其他行业耗用焦炭约4000万吨,约占全国用焦炭总量的24%。这部分市场也需要进一步细分,比如电石用焦炭,2003年约消耗焦炭400万吨左右,由于我国电石行业80%左右均采用非密闭式电石炉,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国家也正在研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清理整顿,并研究用乙烯氧氯化法替代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的政策措施。这部分用焦炭市场也不容乐观。
    从市场分析来看,独立的焦炭生产企业现在所占有的市场,将来发展的趋势是大部分要逐步减少,形势不容盲目乐观。从竞争对手分析来看,未来的市场竞争对手,不仅仅是独立焦炭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其最大的竞争对手应该是钢铁联合企业内的焦化厂,不论是从经济实力,还是从用户市场角度来看,独立焦炭生产企业都绝对处于劣势。即便是独立焦炭企业价格再低,但由于钢铁联合企业存在煤气能源平衡问题,也不会停下自己的焦炉而去外购焦炭。因此,山西省焦炭行业在数量上一味扩张,特别是独立焦炭生产企业,从长远看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3.严格市场准入,引导和规范焦炭行业的投资行为,抑制盲目扩张。一是统筹规划,总量控制。依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快制订和完善焦炭行业总体发展规划、煤气综合利用和煤焦油加工规划和淘汰土焦计划,对焦炭生产实行总量控制,抑制盲目扩张,并尽快完善相关政策的配套,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二是严格市场准人。为确保炼焦企业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合理引导山西省现代化大机焦的发展,必须提高焦炭项目建设的市场准人条件,避免无序盲目投资。新建和扩建焦炭生产装置其焦炉炭化室高度要达到4.3米及以上,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同步配套建没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废水处理设施,焦炉煤气回收、净化和综合利用等装备。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煤焦油、粗(轻)苯采取集中加工和深加工。在城市规划区2公里以内(城市气源项目和集中供热项目除外)、居民聚集区500米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和公路干道两旁1公里范围内、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内不得建设焦炉。三是强化对新建成焦炭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为防止在项目审批时环保、节能、综合利用装备都有,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却不建设或者不能同步建成和投入使用,对新建成的焦炭生产装置,需经省级投资、行业、土地、环保等管理部门组成的联合专家组,按照准入条件要求验收合格后,水、电供应企业才能供水、供电,企业方能组织生产销售。以确保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4.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延伸焦炭生产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山西省焦炭产量已达到7000万吨左右,每年消耗炼焦煤超过1亿吨,如何依靠科技进步,进一步提炼出高附加值的煤化工产品,尤其是对煤气综合利用、煤焦油加工和深加工问题,要特别给予高度重视,山西省政府应立即研究出台有关政策,给予引导和扶持,彻底解决目前“只焦不化”现象。目前各焦化厂正各自规划建设独立的小发电机组,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最小的发电机组仅为500KVA。大量小装置的重复建设,效率低下,浪费资源,急需加强规划和政策指导。要研究政策措施,将民营资金向煤气综合利用、焦油深加工方面引导。促进省内焦炭民营企业联合重组,集中有限的资金,实施煤气、焦油、污水等集中收集、处理和加工,以便节约资金投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鼓励引进国内外利用煤气进行深加工的品牌企业,研究煤气除发电之外的其它用途,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5.制定政策措施,强化炼焦煤资源管理。山西省炼焦煤探明储量1245.9亿吨,经济可开采储量331.1亿吨,分别占全国探明储量和经济可开采储量的51.8%和50.0%。2003年山西省炼焦煤(主焦、肥煤、气煤、瘦煤)产量约1.7亿吨,若按此规模开采下去,现有的资源也就只能开采100年左右,若管理不好,破坏浪费严重,开采规模继续扩大的话,服务年限可能更短。因此,山西省政府应该尽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山西省炼焦煤资源保护性开采规划,合理调控炼焦煤开采建设规模。并配套制定炼焦煤开采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建立严格的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制度,规范炼焦煤开发秩序,以确保山西省炼焦煤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焦炭行业的协调、平稳、健康发展。
    6.坚决淘汰土焦和污染严重的小机焦,还百姓碧水蓝天。目前山西省还有土焦2218万吨。土焦及改良焦耗煤为1.5—1.55吨/吨焦,而大机焦的耗煤为1.35吨/吨焦,相差200公斤左右煤/吨焦。土焦改良焦由于煤耗高、煤气不能回收,和机焦比相当于每年浪费了1100多万吨煤。多数焦炭生产企业“只焦不化”,大量的煤气和苯、萘等化工产品被白白浪费掉。实际数据远比材料上介绍的严重。土焦和部分机焦煤气没有回收的焦炭产量就有近3000多万吨,仅放散的煤气就达到140亿多立方米,这些煤气是山西省3000万人口生活用煤气4年的量,如果这些煤气回收用于发电,可以增加电力175亿KWH左右。淘汰土焦和污染严重的小机焦,山西省各级政府部门还需统一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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