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煤炭供应工作

2003-11-27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的做好当前煤炭供应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强调,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当前煤炭供应工作,确保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马凯说,今年以来在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拉动下,煤炭经济运行保持了产销两旺、供求基本平衡的良好态势,运行质量和效益持续改善。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进入冬季用煤高峰期,对煤炭的需求增长较快,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煤炭的供应工作。
    马凯指出,各级地方政府、各煤炭生产、运输、使用单位和企业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把搞好煤炭供应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一是供需双方要加强协作。各产煤省区和煤炭企业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挖掘生产潜力,确保按今年合同兑现供煤,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多产煤、多贡献。电力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落实煤炭资源,保障稳定安全供电。供需双方都要信守合同,确保数量和价格兑现。对不顾大局,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二是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大煤炭运输力度,优化运输结构,统筹兼顾,优先安排电力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群众生活用煤的装车、装船和发运。三是要加强动态监测。健全信息网络和监测预警制度,准确把握供需形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坚持开源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把节约贯穿于煤炭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五是加强协调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中的矛盾和问题。六是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会同工商、质检、价格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哄抬价格、偷漏税款等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煤炭经营秩序。
    会上,铁道部、交通部、煤矿安监局、山西省、河南省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做好本部门、本地区煤炭生产、运输和安全监察等工作发了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经贸委(经委)、计委(发展改革委)、煤炭管理部门和电力、冶金等重点用煤行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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