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税收宁夏国税局提出具体政策调整建议

2003-02-18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提出了一份有关调整煤炭工业税收政策的报告,提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期和中远期煤炭工业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报告要求在今后煤炭税收政策的倾向性选择应贯彻低税负的原则,即在不降低税率的前提下,实行退税制度,同时取消税外收费或实行税改费。煤炭企业流转环节税负不应高于3.5%,总税负不应高于4.5%。
    该报告提出的近期和中远期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包括调整增值税政策,着重调整对煤炭产业课税的价值取向,尽快实行增值税转型,扩大和放宽进项税抵扣范围,继续实行退税制度;完善和修改资源税;调整煤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折旧政策;合理界定煤炭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土地面积;对仍承担办中小学职能的煤炭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实行返还或差额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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