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土砖严格受限 新墙材大举获益

2001-12-26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为了贯彻落实“十五”计划纲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给予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优惠政策,12月21日,国家经贸委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为此,本报记者走访了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综合利用处处长马荣。
     问:请谈一下该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去年底,国家经贸委委管国家局机构改革,原国家建材局的墙体材料革新职能转入了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我司结合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实际,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国家综合部门的优势,用市场经济的机制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墙材革新事业向纵深发展。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发现目前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还面临着很多困难,主要是这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较重,经营比较困难,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大都按17%的正常税率征缴,而国家限制发展的实心黏土砖企业却按小规模纳税人6%征税,使新型墙体材料竞争不过实心黏土砖,制约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颁布的对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对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建材产品的企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墙体材料产品绝大多数只能作为非承重材料,而作为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的承重多孔砖、建筑砌块、轻质板材等产品的增值税率仍为17%。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新型墙体材料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发展,实心黏土砖的价格没有反映出黏土资源的价值,因此必须通过国家税收政策的调节,来规范市场,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淘汰实心黏土砖的力度。因此从今年初开始,我们就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调,争取国家对相关产品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降低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提高实心黏土砖的增值税税率,该项政策于今年9月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我们组织专家提出了调整增值税政策的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后,现正式颁布。
     问:这次调整增值税政策的主要产品和范围有哪些?
     答:这次调整增值税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一)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二)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三)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四)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一)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二)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包括非黏土砖、建筑砌块、建筑板材14类共23种产品(详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三、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实心黏土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问:这次增值税调整政策与掺有不少于30%废渣建材产品免增值税的政策有何区别?原来的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答:这次增值税调整的政策可以说是对1995年政策的补充。原来享受免增值税的产品仍然继续享受,但这次的政策又进一步延伸,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增加了一些原来没有列入的产品,如利用油母页岩、煤矸石、煤泥、风力和城市垃圾发电;废旧沥青混凝土再生沥青混凝土等。
     二、对原政策执行中操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1995年的免税政策是考虑到建材产品的使用单位一般为建安企业,不存在免征增值税而使下环节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问题,但在执行中,水泥需经中间环节(如水泥搅拌站)销售给建安企业,中间环节企业要求水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水泥生产企业不得已照章纳税,使免税政策无法落实。因此,这次调整政策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使水泥企业可以真正享受到免税政策。
     三、这次增加的享受税收优惠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未包括原来已享受免税的产品,如掺30%的废渣、孔洞率大于25%即符合烧结多孔砖国家标准的产品,继续享受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利用废渣的产品仍享受免增值税的政策,所列的23种产品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两项政策不矛盾。
     四、这次惟一提高增值税税率的产品是黏土砖、瓦,不得像过去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要按一般纳税人17%征收,这就有力地限制了实心黏土砖、瓦的生产和使用,再加上国家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政策的实施,必将为新型墙体材料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马荣最后强调,这项政策来之不易,各地要抓紧认真落实,充分抓住国家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机遇,使本地区资源综合利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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