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愿加价”想到工商关系

2000-10-12 00:00 来源: 我的钢铁 作者:mysteel
     最近,记者在上海钢市采访,得知这样一件令人惊叹的事情:
     今年五月中旬,上海鹿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一家钢厂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写道:“由于市场价格变化,乙方(鹿骋公司)自愿自五月份起将甲方(某钢厂)供给的角钢在原价格基础上每吨加价150元(含税)。”据悉,该《协议生效后,鹿骋公司少盈利50多万元。
     上海鹿骋是家民营钢材流通企业,为何有钱不想多赚,而要将买价“自愿加价”?该公司总经理杨爱国这样说:“有钱大家赚,不能让钢厂吃亏。”原来,该公司向钢厂进货时,市场低迷,钢材出厂价较低。不多久,市场看好,价格上涨。当时两位老总经过商量,决定让利于钢厂。鹿骋的这一举措在上海钢材市场引起一定的反响。
     上海鹿骋的自愿加价,使人们想到了生产商与流通商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商和流通商的利益是一致的,都是以盈利为目标。要盈利,就要有市场。所以说,生产商与流通商在开拓市场上应该是紧密的合作合资伙伴。在激烈的竞争中各自发挥优势,取长补短,互利互惠,共同开拓销售渠道,最终来实现双赢。
     然而,时下工、商间的不协调、不融洽现象似乎多了起来。生产商与流通商互相排斥,争客户,夺项目,抢市场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钢元帅”仿佛又想起了“朝南坐”;“霸王合同”随之粉墨登场。诸如流通商将货款全额汇至钢厂的帐户,但厂家却不按合同发货,致使商家失掉了盈利的时机;有的厂家规定代理销售的贸易商,必须将代销产品的销售去向、价格、数量等“如实上报”,而厂家一旦掌握流通商销售渠道后,却把客户夺了过来,由其直销。上海有家代理商经过大量的前期市场调查工作,好不容易争取到一个建筑工程的钢材供货意向,谁知生产商获悉后,就直接与该工程业主联系,最后以优惠的价格把供货合同争来了。如此种种,一位业内人士将其描绘成这样的一个“新型的工商合作关系”:有位流通商向钢厂销售人员联系订货业务,对方回答:“有生意就做,别计较赚多赚少;给你就拿,少罗嗦给多给少;有钱快付,没钱下次再来;合同已订,别管兑现率高低;加强联系,最好别问什么时候发货,该发货时就发货-----对不起,我的手机没电了。……”其口气,其语调,可谓盛气凌人,霸气十足。
     这样的一种“新型工、商关系”给流通商带来的是:涨了买不到货,跌了卖不出货。一位贸易公司的老总感叹道:“人情薄如纸”。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生产商与流通商的不协调、不融洽现象必须改善,尤其是钢铁生产厂家的“朝南坐”经营作风需要彻底根除。其实,钢材流通商是钢铁企业开拓市场的一支力量,一个渠道。他们有丰富的营销经验,有众多的销售网络,还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生产商完全应该借助他们的力量,为自己的产品赢得更多的市场,而不能死抱住“肥水不外流”的陈旧观念,偏面去追求直销而排斥、限制流通商,与其争客户,夺市场。钢厂开拓市场的功夫应下在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和降本增效上,使产品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从而巩固和占领更大更多的市场。这才是上策。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日期越来越临近,国内的钢材市场面临新的挑战,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生产商与流通商的紧密合作尤其显得重要。生产厂家的经营者们不妨学学流通企业那种“自愿加价”的气度和真情,让无情的商场注入一些诚挚的、理性的情感,而少一些盛气、霸气。再也不能“朝南坐”,放下架子,与流通商形成合力,共同开发市场,应对“入世”的挑战。(包 斯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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