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继续实施炼焦煤销售协商机制

2016-02-24 06:18 来源: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召开节后安排近期重点工作时要求,稳定煤炭经济运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不断开拓新市场,积极推进三省两公司协作机制和省内分煤种分区域销售协商机制。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向二牛在2月3召开的煤炭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指出,2016年积极参与和推进三省两公司协商机制,促进全国煤炭均衡生产。要继续实施全省炼焦煤和无烟煤稳定运行协商机制,促进山西省煤炭企业与用户开展深度合作,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合作关系。

据了解,2015年10月份在山西焦煤集团召开的山西炼焦煤企业煤炭经济运行协商座谈会中,该公司副总经理申晋鸣曾表示,山西省炼焦煤企业要借鉴大型钢铁企业定期进行采购原材料价格对标的模式,对各品种的炼焦煤价格进行对标。

此前,2013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曾下发《全省煤炭销售分区域分煤种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意味着山西煤炭企业实施抱团经营、按照同区域、同煤种、同质量、同市场、同价格,由重点煤炭企业牵头,建立统一协商机制、统一确定煤炭销售策略,一个口径对外,杜绝内部竞争,压价竞销。

对于2013年的方案,分析机构指出,分区域分煤种联动机制实施难度较大,煤价持续下跌之后已逼近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成本线,联动的目的无非是希望稳住价格,避免省内煤炭企业内部互相残杀。但由于煤炭品质的界定标准难以统一,当时省内重点煤炭企业仍在继续扩产与稳住煤价的意愿相悖,来自周边蒙陕地区的煤炭竞争压力等,实际操作难度较大。

随着两年来煤价一路下滑,煤企亏损面持续扩大,山西重点煤企相继减员分流,扩产意愿已经减弱,山西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山西省原煤产量94410.25万吨,同比微增0.6%。

分析人士认为,2016年去产能成为煤炭行业重要任务,此时推进分煤种分区域销售协商机制难度较之前将下降,若按照预期实施对稳定煤价能起到一定作用,但这种做法有违市场规律,对通过价格优势换取销量的煤矿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山西重点煤企一位中层曾表示,保煤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市场上供应方很多,单靠地方主体企业难以决定煤炭,甚至是当地有优势的焦煤的价格。此外,执行起来也有难度,同一家企业下属各煤矿的利益不同,可能各自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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