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蓄电池合格率为86.7%

2013-11-20 13:47 来源:钢联资讯

劳动报消息,昨天,市消保委公布本市电动车蓄电池产品比较试验检验结果,15件样品中就有2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13.3%。问题主要集中在-15℃低温容量与充电接受能力这两项指标不合格。

-15℃低温容量检测的是蓄电池[有色商机:铅酸蓄电池]在-15℃低温环境中实际所能放出的电量。据市消保委披露,本次比较试验15件样品,有1件不符合标准,标称由浙江长兴永诚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专用铅酸蓄电池(标称商标:嘉力得电池JIALIDE;型号:6-DZM-12),其数据为0.62倍额定容量(标准为0.7倍额定容量)。使用了此类蓄电池,在寒冷低温环境下会影响到电动车行驶的使用性能,导致蓄电池无法正常工作。

而充电接受能力检测的是蓄电池接受充入电量的大小。本次比较试验15件样品,有1件标称由山东亿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助力车专用电池(标称商标:亿能;型号:6-DZM-14)不符合国家标准。蓄电池的充电接受能力不达标,会导致其放电容量逐次减少,深放电后充电困难以及寿命短等问题。不过,本次抽检结果显示,电动车蓄电池的开闭阀压力、安全性和防爆能力等方面暂未发现问题。

昨天,市消保委还同时公布了本市吸油烟机的比较试验结果,30件样品中有5件不合格,合格率为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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