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批准大商所开展铁矿石期货交易

2013-09-22 15:54 来源:钢联资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中“推进煤炭、铁矿石、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和国债期货市场建设”的工作部署,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开展铁矿石期货交易。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大商所挂牌铁矿石期货合约。

铁矿石是钢铁生产最重要的原材料。2012年,世界铁矿石产量约18.6亿吨,贸易量约11.3亿吨。世界铁矿石的生产和贸易相对集中,澳大利亚、中国、巴西和印度等四国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80%。我国是世界铁矿石第二大生产国、第一大进口国和最大的现货贸易市场,北方环渤海及周边区域是我国铁矿石的生产和消费主要区域,也是进口铁矿石的主流区域。2012年,我国生产铁矿石4.4亿吨,进口7.4亿吨,消费10.5亿吨,对外依存度超过60%。

近年来,国际铁矿石贸易价格主要由“长期协议”谈判定价逐步演变为以现货贸易为基础编制的指数定价,价格波动频繁剧烈,相关现货企业面临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上市我国铁矿石期货,有利于建立真实反映我国市场供需关系的定价体系,有利于实体企业管理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提高我国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铁矿石市场的定价影响力,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

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大商所已经完成了铁矿石期货合约设计和规则制定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大商所挂牌铁矿石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大商所及期货公司认真做好铁矿石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铁矿石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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