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详解焦煤期货交割风险控制举措

2013-03-21 08:01 来源:钢联资讯

焦煤品种是煤、焦、钢产业链的源头,而交割作为联系期现两个市场的纽带,从制度上防控交割风险,促进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紧密结合,对焦煤的交割制度设计提出了较高要求。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商所在焦煤期货交割制度设计及流程优化过程中,深入市场调研,广泛听取焦煤相关现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密切跟踪焦煤现货市场的发展变化,在入库、在库储存、出库三个环节强化管理,探索创新出一条既符合焦煤现货市场实际,又能降低交割风险的交割制度体系。

在入库管理上,该负责人介绍了大商所为保证入库产品质量和入库时间上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一是采取岩相分析手段,严防掺混。因焦煤作为大宗散装商品,露天堆存,管理比较粗放,容易发生掺混现象,从而导致质量纠纷和争议。大商所在焦煤质量标准设计中引入了岩相分析手段,通过测试样品的镜质体随机反射率标准差,可以判断焦煤是否是同一煤层的煤,结合工业分析指标还可以判断掺混的煤种以及掺混的比例,从而降低了因管理不当或人为恶意造成的掺混发生的可能性。只要该数值在0.13以内,就可以判断为单一或相邻煤层间简混煤种,这一操作手段有国标作为依据。二是提前做好沟通,保障入库顺畅。焦煤现货贸易量大,一般都在5000吨以上,针对焦煤大宗散运,集中到货、卸货,抽样质检的准备期较长等情况,交割流程中规定客户交割预报后,在实际到货前的3个自然日内必须与仓库、质检机构沟通确认好,以免造成货物到货后无法及时卸货和抽样等不必要的损失。三是采取流动取样,保证质检准确性。考虑到如果焦煤入库卸货时没有及时抽样,形成了大堆堆放的状态,将无法实现均匀抽样来保证质检结果的准确性,大商所规定货主必须确保指定质检机构在入库卸货时及时到场,必须采取在焦煤流中动态取样的方式,来保证抽样检验的准确性。另外,大商所还特别引入了权威第三方质检机构,煤科总院、鞍山热能院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均是国内外在煤炭检验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拥有CMA认证证书的权威机构。

在仓库储存管理上,该负责人介绍说,为加强流程管理,大商所借鉴焦炭期货管理经验,建立焦煤仓储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避免因管理不当造成焦煤掺混、撒漏、丢失等损失。同时,考虑到焦煤个别指标易变化的品种特点,大商所规定仓单当月注销,有效期控制在1个月以内,并对粘结指数指标采取入出库差异化设置,使差值完全可以覆盖指标可能的变化范围,消除了交割品由于质量变化带来的交割风险。

在出库管理中,该负责人说,大商所允许客户有多项选择来确认货物质量,尽量降低客户交割成本,并以灵活的措施来协调可能出现的质量争议。焦煤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可以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对质量存疑的,也可以双方协商抽样、留样,货主出库后仍可就该样品提出质量争议。货主可以让货物先行出库,并选择指定质检机构到场,在焦煤流中抽样、留样,也可以选择开垛、倒垛等方式抽样。此外,交割制度中对货物出库后设置质量争议期,这些措施有助于明确各方责任,保障交割顺畅。

在谈到交割体系构建思路时,该负责人说,在沿用已成熟运行多年的厂库制度的基础上,考虑到焦煤现货贸易大多采用点对点直销方式,为了贴近现货贸易中煤矿为焦化厂、钢厂送货上门的习惯,大商所规定厂库须根据货主合理要求提供送货服务,考虑到货主到产地接货后,汽车运输更为现实,而且产地至港口的汽运费用清晰明确,交易所以汽运费用为依据设置了非基准地厂库的贴水,并依据厂库生产、发运能力设置了相应发货速度和最大注册仓单量、出库费用等,并由交易所对外公布。另外,通过设置较大的交割单位(6000吨,相当于100手合约的标的商品量),提高参与交割的门槛,尽量使规模大的、资质优的、规范的投资者参与期货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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