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煤价格并轨 煤电企业“泯恩怨”?

2013-02-16 08:16 来源:钢联资讯

据重庆日报报道,从2013年起,国家解除对电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随着电煤双轨制的取消,暗中较劲多年的电厂与煤矿终于握手言和。从双轨制到市场化,电煤走了16年。电煤市场化之路迈开了能源改革的一大步,但能否从根本上理顺煤电关系?

新政来临终结煤电企业16年争吵

1月25日,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运输销售部副部长张顺君一脸轻松。16年来,他终于有时间筹划春节期间与家人外出旅行了。

而前些年的这个时候,他给家人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最近忙得很!晚上不回来吃饭!”

张顺君说的忙,其实主要还是去“吵架”。

“就电煤购销合同的事情,我几乎天天要跟电厂吵架。”张顺君说,而这种争吵往往从上一年底持续到第二年的3月。今年煤电签约是最近10年来最为顺利的一次,且早在1月中旬就完成了。

根据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与电厂达成的协定,2013年电煤供应量与2012年重点合同量相近,价格无明显下降。尤其重要的是,双方在谈判中约定,价格调整以环渤海的动力煤价格指数为参照,环渤海的动力煤价格波动幅度在4%以内不动,若超过4%就由双方共同协商调整。

“这样既可以避免以后煤炭价格过分波动,也可以减少因双方扯皮导致的‘煤荒’、‘电荒’。”张顺君说。

煤电企业为何今年能如此快地达成一致?

重庆能源集团董事长蒲恒荣一语道破:电煤市场化的政策“靴子”终于落地,能源体制改革结束了煤电企业间的争吵。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

电厂尴尬 “无米下锅”触恩怨

有数据显示,我国电力装机中70%以上是火电,且这一局面将长期持续,所以,电煤问题是我国电力工业的核心问题。

为了保障电厂正常发电,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行电煤双轨制,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煤电企业之间要签订电煤重点合同。

应该说,在特定时期和条件下,电煤重点合同对保障能源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政府强有力的指导下,煤电企业之间合作还算过得去。

然而从2001年开始,重点合同签订过程就不再平静。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对资源需求日益增加,出现煤炭和电力双缺的现象。

煤炭市场特别是冬季用电高峰,多次出现电煤供应紧张的现象。

由于电煤价格低于市场煤,电煤重点合同往往得不到执行,煤矿以没有电煤为由拒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电厂出现“无煤下锅”的现象。

重庆主力电厂多次出现电煤库存量仅够电厂两三天的发电所用的情况,有的电厂还曾多次出现因无煤下锅、机组停机的现象。

不仅如此,即使是有煤,发电企业也经常抱怨电煤质量差,不得不用燃油以增加机组燃点,这不仅增加电厂成本,还发生多次因电煤质量差导致发电机组产生故障的现象。

为解决双方的纠纷,市政府曾要求质监人员驻厂检查电煤质量。

由于电煤紧缺,被谓为“黑金”的市场煤价格明显高于重点合同的电煤价格。有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1年这10年间,每吨重点合同煤价格平均低于市场价格150元,顶峰时差价达240元。

而这差价对煤矿企业来说就是黄金白银。

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称,重庆的8家电厂,有7家电厂的煤炭主要来自松藻煤矿。每年公司签订的重点合同达550万吨左右,这个差价相当于公司直接损失近10亿元。

由于电煤供应不能保证,发电厂就得自己想办法到外地去购煤。我市一电厂称,有一年春节,为保供电,电厂绝大部分人员都在外边跑煤,从贵州到湖北,一个个产煤区县去磨嘴皮。当煤炭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时,煤矿不愿将煤炭卖给发电企业,发电企业就只得求助于政府,比如在运输这一环节上对煤矿进行限制,使煤矿的煤炭无法运出省外,只能卖给市内的发电企业。

“10多年来,双方就是在争争吵吵中度过的。”一业内人士称。

电煤双轨制,在发电厂和电煤企业看来都是一场艰难的谈判“拉锯战”。

2011年,松藻煤矿与我市一主力电力谈判合约,用时长达八个月,即当年8月才最终把合同谈成。这也是煤电双方谈判时间最长的一次。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使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火电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去年1-9月,我市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亏损128亿元。

煤企喊屈 市场煤价低于电煤

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2012年二季度起,由于经济下行,电力需求减少,加上水电厂来水较好,使得整个煤炭市场行情急转直下,一向供不应求的电煤市场出现了供应过剩。

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这直接导致近10年来罕见的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与市场煤的价差明显缩小,甚至出现了与市场倒挂的现象。

去年二季度,合同电煤价格一度高于市场价格达200多元。在此种情况下,弯了十多年腰的电厂终于得以扬眉吐气。尽管与煤矿企业签订了购销合同,但电厂出于经营成本等因素考虑,也出现了不愿履行合同的现象。

据介绍,去年我市一发电厂与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30万吨重点合同中,最后只购了不到11万吨。去年二季度我市一电力企业,按照年初签订的重点合同,应购7万吨,结果只接不到1万吨。最后,在市经信委的协调下,对方才将购买量逐步增加到5万吨。

电厂采购市场低价煤,重点合同得不到履行,导致煤矿企业库存积压太多,二季度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矿开采作业曾两度中止。

“去年五六月份是公司最为艰难的时期。”回忆起当初的情景,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有点哽咽。

正常情况下,公司煤炭库存只有5万吨至6万吨,去年6月则达到顶峰16万吨,是正常情况下的库存3倍。公司三个储煤基地都已经堆满了煤。

为了给源源不断开采出来的煤炭找个“家”,重庆能源集团临时在江北区开辟一煤炭储存基地,容纳库存7万吨。

为了解决燃“煤”之急,松藻煤电公司不得不采取降价措施并跑市场,联系公司上世纪90年代省外的老客户,才逐步解决煤炭过剩、库存积压的问题。

博弈终结 三大弊端促新政

电煤的双轨制,导致煤电双方的博弈:煤价高时,煤企不愿履行协议;煤价低时,电厂又不愿按照协议买煤。

10年来,煤电联动一直为煤矿所呼吁,实现煤电价格并轨将有效打破煤、电企业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煤炭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进而促使煤、电企业更加主动的去适应市场,促进效率和效益的提升。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电煤双轨制已不适应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重点电煤合同煤与市场煤在资源供给、运力配置和价格水平上存在明显差异,在实际运行中的弊端日益显现。

国家发改委指出了三大弊端,一是重点电煤与市场煤长期存在较大价差,限制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二是不同煤、电企业之间重点合同数量存在差异,造成不公平竞争。三是煤、电供需双方签订年度合同时纠纷不断,执行中兑现率偏低,不利于电煤稳定供应。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宽松局面,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差明显缩小,少数地区甚至还出现倒挂,电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取消重点合同、推进电煤价格并轨、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居民影响 终端电价波动不大

电煤市场化改革破冰前行,煤电联动(火电上网价格随电煤价格波动而调整)在沉寂多年后重新启动。

国务院出台的《意见》规定: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这意味着,如果按期执行,电力企业可以每年调整一次上网电价,承担煤价波动的风险也相应减少。

目前的状况是煤炭供过于求,由此电煤顺势市场化,要是今后煤炭又出现前些年供应紧张的局面时,电厂调整上网电价是否会波及到市民的终端电价呢?

有专家认为,政府调控电价,过去是以“限价令”等行政手段干预,今后将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指导意见》强调的煤电价格联动,是电煤价格和上网电价的联动,并不是与终端电价的联动,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可能更多使用税收、财政补贴等手段来补齐差价。从这个角度看,并轨后居民终端电价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也不大。

同时,对煤电企业来说,将加速煤电一体化格局形成。拥有较大实力的发电企业,为了获取稳定的发电用煤供应,将积极进军煤炭产业,发电用煤将从市场采购转向自采自用,甚至实现煤电兼营。该模式可以实现煤电互补,保证企业的经营状况稳定有序。

不过,在采访中,电厂和煤矿企业还是认为,新政对煤电企业而言,都有可能“伤不起”。

重庆能源集团天府煤矿有关人士表示,对煤炭企业来说,当前煤炭价格持续走低,自然煤企面临着经营压力。若煤炭价格持续走高,火电经营持续亏损的电企,看似同样“伤不起”。

电煤市场化之路

2012年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这一举动被业内人士看作是为出台合同煤与市场煤价格并轨政策“铺路”。

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终止一年一度的煤炭订货会,取而代之的是网络汇总。

在2005年,国家正式宣布不再对电煤价格进行调控。

从2002年起,国家停止发布电煤政府指导价格,但在每年的煤炭订货会上仍会发布一个参考性的协调价格。

1993年,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国家放开煤炭价格,由市场自主决定。但为保证电价稳定和电煤供应,1996年国家开始对电煤采取指导价格。

1983年至1992年,以国家计划分配为主,增加市场调节成分。

1953年至1982年,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国家组织订货、煤炭生产,分配全部实行指令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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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双轨制

电煤价格双轨制是一个特殊产物,曾在特殊时期为保障我国电价稳定和电煤供应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电煤价格双轨制是指在煤炭价格逐步放开后,电煤供需双方依据的两种不同定价机制。一种是年初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的重点合同煤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锁定一年供应量;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而此次做出的电煤价格并轨其实就是指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重点合同煤与市场煤“合二为一”。在电煤价格双轨制出现与取消的背后,是我国电煤价格改革逐步走向深入的清晰路径。

观察者说

市场化要避免走回头路

今年对于煤电企业来说,都可以相对安心地过个好年。由于电煤迈开市场化的步子,两者能按市场价签订购销合作,而不用再在政府的指挥棒下,为重点合同签订争论不休。

不过,对这次电煤市场化也不要抱太多的希望。因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电煤就反反复复经历过多次市场化,最后还是被收在政府划定的指导价这个圈里。

从1993年起,我国曾逐步放开煤炭价格。但在1996年后,就对纳入订货范围的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形成了电煤价格双轨制。

2002年起,我国又取消电煤指导价。后来受当时市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又采取了发布参考价的做法。

今年以来,煤炭供需形势出现了宽松局面,少数地区甚至还出现倒挂,电力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深化电煤煤炭市场化改革时机已经成熟。但是,随着经济的复苏,今后煤炭价格又出现如过山车一样上扬呢?煤电企业是否又该吵架,政府部门干预的“手”是否又要伸出来呢?电煤改革是否又会走向回头路?

电煤市场化只是迈开了改革的第一步,有关部门必须抓紧研究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电价形成机制和电力体制改革、煤炭期货市场建设及铁路电煤运输市场化改革等重大问题,逐步从根本上理顺煤电关系,才能从治根治本的角度保障能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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